狼之吻兴高采烈地奔向我,眼里满是邀功请赏的意味。
其余几位垂头丧气,一脸的懊恼,让人不由想起奥运赛场上的失败者。
我赶紧迎上去,亲热地爱抚功臣的脑袋和胸膛,然后从它嘴里取出可爱的雪狐。
狼之吻的力度运用得相当好,既能够稳稳咬住雪狐,不让它挣脱开,又没有伤到它价值不菲的皮毛。
雪狐在我手里挣扎,张开嘴正想咬我的手,我飞快地一扬大巴掌击中它的脑袋,它头一歪,晕了过去。
接着,我手脚麻利地用绳索把它的四肢捆绑在一块,往黑沉沉的钢叉上一挂,扛着钢叉,率领着我的部下得意洋洋地继续前行……
徒手毙恶狼
徒手毙恶狼
在我爷爷和父亲猎人生涯最风光的时候,猎枪才是最重要也是威力最猛的武器,后来随着禁枪令的颁布,猎枪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原始的冷兵器。
我在十来岁的时候就已经熟练掌握了各种狩猎器具的使用方法,包括猎枪。出于对猎枪的惋惜和留恋,我甚至在高中期间很认真地考虑过是否应该报考军校,以便继续掌握枪杆子。但是随着好几门功课相继亮起红灯,我无比清醒地意识到:我的军校梦只能是个梦!
军校梦破灭后,我又开始寄希望于用自己擅长的体育项目叩开体育学院的大门,我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高考可以加分,但我在获得加分后还是差了那么几分。
上帝他老人家对每个人都是很公平的,他一方面无情地粉碎了我的大学梦,另一方面成就了黑风山里威名远扬的狼见愁!
至于为什么拥有“狼见愁”这样一个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名号,其实连我自己都不大清楚。不过细细回想起来,我这几年来确实杀了不少恶狼,有一回我还赤手空拳打死过一头巨狼。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两年前吧,我从一个山洞里掏出了一窝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崽子,毛茸茸肉乎乎的,眼睛都没睁开呢。
我乐滋滋地怀抱它们钻出山洞,没走几步,就被觅食回来的母狼拦住了去路,母狼怒嚎着,狼眼喷着火。它的体形出奇的巨大,几乎能赶上母豹。
我急忙放下嗷嗷叫的小狼崽,趁我弯腰的当口,母狼扑了上来,速度快得让我拔刀的时间都没有。
我不及多想,抡起拳头就开打,第一拳就干在它的狼鼻上,喀一声响,它的鼻骨折了。第二拳我狠狠地打在狼腰上,这是狼最脆弱的地方,母狼呜一声飞出两米开外,与此同时,我飞身扑过去,在它倒地之时,使出全力一拳砸向它头部侧面,当即嘴鼻喷血,一命呜呼。
说实话,我没想到战斗结束得这么快,更没想到自己的铁拳威力如此巨大。
我丈量了一下,母狼从鼻尖到尾尖,整好一米八,扛到山下的餐馆一过磅,整整一百斤。
至于那窝小狼崽,我也卖给了这家餐馆。在我们这里,吃野味很盛行,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镇政府贴出告示,宣称野生动物必须保护,狩猎和买卖食用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但是好几家暗中卖野味的餐馆里,经常都能见到镇政府工作人员大快朵颐的身影。甚至有人说:县里来镇上检查工作的领导也不忌口,只是他们在包房里,掩耳盗铃罢了。
事后没几天,十里八乡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了这事,一时间被当作特大新闻传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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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生纳闷:当时就我一个人,应该没有目击者啊?
再后来,我下山卖野物时,没人再叫我魁子了,管我叫狼见愁!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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