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找遍了整个超市,仍无踪影,只好随便挑选几样便回到停车场。还好,她俩已经等候在车旁边。“你们的行为真让人费解。”
丹欣总算又对我说了第二句不中听的话:“省省吧,我们的行为根本用不着你去理解!”
“你们要不怕累就尽管演戏,尽管排斥我吧,我只能当着是看不见的耳旁风吹过。相信没有任何力量能动摇我的决心。”
张全伍,你现实点吧,别以为自己真是情圣!要是答应和我分手或许我们还能做朋友,不然……!”
丹欣突然不知怎么说好,我故意问她:“不然怎么样?”
“不然你就别去我家!以后也别指望能见到我,就算见到也别指望我能和你说上半句话!”
“这个镜头还算演得不出,继续!”
“继你个头,少在本姑娘面前死缠。”
“欣,说脏话可不是你一向的作风!”
“老虎不发威别当她是病猫。现在就做个决策吧,你是要分手和我做朋友,然后一起去我家呢,还是要我视你为敌人现在就赶你滚蛋?”
此刻的丹欣果然有几分重庆辣妹的风范,虽然我认定她与我分手是有别的原因,但从她说话的语气可以看出她已经下定了决心。
想想做朋友的优势明显高于做敌人,现在是朋友,说不定明天她就回心转意。就当是无奈下的缓兵之计吧:“我可以答应和你分手,但你得答应随时能和我保持联系。”
我话没说完,丹欣已经从她的包包拿出两份文件:“那就签字吧!”
我接过一看,标题上写着:分手协议书。
内容如下:
甲方:丹欣。乙方:张全伍。
甲方与乙方曾保持着近两年的恋爱关系,因时光的冲淡,岁月的抵触,甲方渐渐对乙方产生了近似亲兄妹的情感认知,似乎已经偏离爱情的坐标。甲方突然发现这是一个可怕的开端,于是情绪开始低落,性格开始狂燥,整天茶不喝饭不吃。甲方打算终结这场似乎败坏道德伦理的爱情。甲方于是向乙方提出分手,为了减轻乙方将要面临的心灵创伤,甲方愿出十万元人民币以做补偿。
自此协议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终止恋爱关系以及一切连带束缚。甲乙双方有权保持适当通话联系和见面,但必须在双方愿意的前提下,否则以搔扰罪与跟踪罪论处。
见证人:佳佳。
看完这协议后,我彻底晕了。
、荒谬的协议
我无奈的签完两份协议后,其中一份递给丹欣:“看来你们是早有准备!字我现在已经签了,是不是该告诉我其中的原因了?”
“协议上已经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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