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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这台电脑动不动就死机,没有办法,继欢还是先用手写的方式了。

        不过这项工作他倒是做的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之前还要一边写一边查字典,如今写得多了,他基本上已经可以扔开字典直接写了,对于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人来讲,继欢的学习力简直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然而这是为了生存,继欢直到现在每天还背100个单词,每天黑蛋睡觉后,他就在一旁背单词,一直到睡着。

        一天下来,继欢写出的履历份数到了阿丹都惊讶的数量。

        “你的手不疼吗?”写字和打架不一样,打架的话,阿丹从来不知疲累,可是写字却比打架累多了,阿丹也会写字的,可是在他看来,一天写个几十张履历就让他老人家手腕酸痛到抬不起来了,可是继欢写了多少?一百张?

        “还好,习惯了。”□□最擅长的就是题海战术,即使是作业不多的八德镇,高二之后留给学生们的作业仍是非常惊人的,继欢倒是习惯的很。

        于是就连阿丹也有点好奇继欢之前是做什么的,居然能对如此高强度的文书工作如此习惯。

        好吧,□□的高中生绝对是书写强度最大的职业,没有之一哟!

        不过以己推人,老魔物觉得继欢这份工作实在太辛苦了,眼瞅着下班时间快到了,他就早早的把还等在门外排队的魔物赶走了。

        “明天再过来,今天我们下班了。”他老人家不客气的挥了挥手。

        “什么!我们都等了一天了,等等——不是还没到下班时间吗?”站在第一名的魔物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太阳的高度以确认时间。

        “我说什么时候下班就下班,以后我们每天都是现在这个时间下班。”老魔物非常霸气,任性提前下班不说,还一句话更改了从此以后的下班时间。

        有产业,任性~

        说完,丢给身后一群魔物一个背影,老魔物背着手回院子了。

        看着正在整理桌子的继欢,老魔物耷拉着眼皮呆了一会儿,半晌指了指一旁那台破旧的电脑。

        “你把这台电脑抱回去,今天开始练练打字吧。”

        “外面的魔物现在都是电脑办公了,这说明用电脑打字肯定比手写的快。”

        收拾到一半,继欢抬头看向老魔物,有点惊讶于这位老者的与时俱进。

        然后——

        “而且电脑打印的油墨费比水笔的墨水便宜多了,用电脑既可以省下墨水钱、又可以多做几份简历,赚得多花的少,这生意做得。”

        继欢:=-=

        好吧,老板果然是精明的生意人。

        “一会儿我给你一个电话,你明天一早打电话过去找他订购一台最新款的电脑。这台电脑你今天就带回去,早点练好,以后就用新电脑处理每天的文书。”老魔物说着,点开手机报了一个号码,继欢连忙把号码记住。

        揣好手机,看着认真在手机上新增联系人的青年,老魔物又道:“以后每个月再给你三百骨币,算是通讯补贴。”

        “好了,下班吧。”

        说完,挥挥手,老魔物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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