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矛能成为鲁亚基手下的贴身侍卫,武艺当然不是白吃饭的,以枪身横敲竖打,硬是接了我十多剑,只要再多挡几下,铁手就会再攻过来,再成前后夹击之势。
我将力量提升到极点,再度一剑刺出,鬼矛的长矛一奋力一挡,竟挡了个空。
挡了个空的原因是我根本就没有刺出去,在刺出的一瞬间,逆鳞又回到了我的体内,我变剑为拳,重重地一拳打在了他的胸口上。
逆鳞可以随意和我的r身合为一体,这就是一把好剑的好处了。我连续用剑攻击他,却突然变剑为拳,一般人是无法接受的,很容易中计。
“用剑如用兵”,临场战斗的智慧,就和武功一样的重要。
这是父亲最爱对我说的教条之一,我虽极不爱听,但现在都成了救我性命的良药了。
鬼矛结结实实受了我一拳,身受重创,口吐鲜血,身体不断地后退着,虽然刚才我临时变招,力量无法用足,但也够他好受的了。
他一口气退了十多步才停下来,然后重重地倒在了地上。颈上鲜血象喷泉喷得老高。
刚才,就在他退离我四尺远的距离时,逆鳞再次从我的左手跳出来,在最合适的距离上,逆鳞锋利的剑尖和他的脖子亲密地接触了一下。
五年没有喝过人血的逆鳞终于再次地饱尝了鲜血的滋味,原本暗淡的剑身象宝石一般地发着黄光,剑身轻轻地嗡嗡鸣叫着,它要吸食了人血才能发出真正的威力。
这是我是生平头一次杀人,杀人的感觉并不好,我感到很恶心,也很想吐,可是我已没有心思,也没有时间去回味这种感觉。
“老九!”铁手大叫着,虽然是坏人(人们道德观念上的),可是心中也有兄弟手足之情,看到兄弟被杀,他象疯了似地向我扑来。
“臭小子,你杀了我兄弟,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狂兽百杀!”
猫一样的身体,胜过狮虎百倍的爪子在空中舞成了一个圆球,一个充满无限杀力的光球。
此时,我的眼睛的余光已可发现有六道人影已在附近出现,再不走可就真的走不了了。
“断情!”
我再次使出这一招,一年前我对缪斯用这招时,因心中不能忘情,结果被他破得一塌胡涂,但这回呢
现在的我,更是不能忘情,这招的结果会怎样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奇特的东西,虚无飘渺,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怪的生物,集贪婪下贱和无私伟大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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