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第7节:{突然好想你}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7)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顾忆笙有一张林朗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林朗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林朗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来给林朗和同学看过之后随手夹在语文课本里。
顾忆笙当时远远看了几眼,后来乘体育课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开他的抽屉找出了这张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后就不舍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对不起,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顾忆笙兀自沉浸在回忆里的这段期间,林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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