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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