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阅读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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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

        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

        三十覆杯照初一。

        报错时日又重行,

        罚乃参差与横执。

        每人轮到自己,把手中的弓鞋,依照日子,随时变换。或则是鞋口向上,或则是鞋口向下,或则是倒持鞋尖,或则是执着鞋底,或则高举,或则平持,或则放在桌子底下,不让人看见,表示月黑贯月。取着缠足女鞋,侑酒行令,真可谓想入非非了。

        还有一种叫“采运船”妓鞋行酒令。有一篇文辞,说是:

        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屣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偶坐,绝缨履为交错,飞莲觞而闻香。

        这种荒唐行为,都是旧时文人提倡的,既嫖妓,又饮弓鞋中的酒,所谓文人无行,个个成为逐臭之夫了!

        在前述文字之中,讲到将女性的小脚鞋,用莲子或红豆或松子仁等,像古代“投壶”的方式,作为投掷,输了就要罚饮弓鞋酒。这种小脚鞋,在那班“名士”行乐时,以越臭为越香。原来在明清两代瓷器中,还有一种瓷质青花小脚鞋杯,是用来作为饮具之用,设想至此,叹观止矣!图中一幅照片的瓷鞋,上面有栀子花案,只有三英寸半(三寸左右)长。另一幅照片中的瓷鞋,上面有镂空的金钱连接图案,这种鞋盛酒,酒会流出来,所以罚酒轮到这种杯子,要喝得快,否则就呷不到酒。

        这种瓷质的小脚鞋,藏在外国的博物馆中,成为中国人自取其辱的物证。我们到外国博物馆去参观,见了这些东西,正有“吾不欲观之矣”之叹!

        类似这种以小脚绣鞋代替酒杯的故事,还见于《金瓶梅》第六册第八页,里面有一句话说:“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双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在内,吃‘鞋杯’耍子。”这句话里的“他”,是指女性而言,因为明代还没有现代人想出来的“她”字。所谓“鞋杯”,即是以鞋为杯;所谓耍子,即是玩弄的意思。“耍”字至今仍是杭州人称游玩的代名词。

        上面两段文字,一段是所谓文集,一段是所谓小说,但即此两段,已可代表用女性绣花鞋作为酒杯的明证。

        我从前到北平,在古玩铺中,还看见过铜质的小脚鞋,可惜我当时未曾把它买下来,所以现在要找一张图片都很难得。

        文士风流其实下流

        旧时文人往往自称雅士,而且把人们职业的阶级,分为士、农、工、商四类,特地将士居其首位。其实,士只会吟诗作对作八股文,在从前时代,一班“禄蠹”,天天只想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想博取功名,金榜题名之后,一心想做官,可以搜刮民脂民膏,那么,黄金屋有了,颜如玉的美人也就有了。如今时移物换,最末位的商,跃居首位,因为国家的经济来源靠的是商,而士到了现在,除了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当教授之外,要想求职糊口,都不容易。

        从前的文士,有了官职,便觉八面威风;没有官职而能舞文弄墨的人,称做隐居名士,在一乡一县之中,还可以厕身于绅士之列,所以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俗语。

        规规矩矩做一个读书人,本来品格是很高的。可是有许多名士,实在是徒有其名,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玩弄女性,他们最擅胜场,所以自古以来就有名士风流之说,也有风流名士的雅号。他们还有一种说法“尽管风流莫下流”,但实际上做出来的事却是“其实下流不风流”。

        男性逐臭妇女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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