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不禁捏一捏手心,又放开。
他和周岚,没有这样可歌可泣回肠荡气的事迹。
可是为了周岚,他已经做好赤脚踩刀山的准备。
来到研究大楼,各人都换上一件式的连体白袍,只余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然后走过层层走廊,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外间的玻璃箱里养着各种动物,散发出原始的一股恶臭。
一名工作人员正把一只麻醉了的中型喜乐蒂犬颈项处剪开,将它的动脉血管与脂肪剥离,剪刀绞开皮肉的瞬吃声清晰可闻。
岑女士低声说:「上次从这里回去后,接连两天吃不下饭。」
风生神色如常,他本是半个内行,还为她解说:「他们大约是做某种需要直接注射在血液回圈里的实验,看,他现在扎入血管里的液体应该是柠檬酸钠,可以防止血液凝固……」
「实在太恐怖残忍了!」
「但是,我们人类的延年益寿都以此为基础。」
「讲得很好。」
不知什么时候内间的门已经打开,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走出来,正立于他们身后。还有十多个学生鱼贯而出,向他打招呼告辞。
他也穿着白袍,只露出一对绿色的像鬼火一样的眼睛。
岑女士赶紧介绍:「风生,这位就是汤姆逊博士。」
三人一同回到汤姆逊的办公室。
脱下白袍,汤这才看清风生的容貌,不由面露惊艳之色,「你们华人什么时候进化到这个地步了?」外形比他们更加高大英俊,英语比他们更加准确流利,然后专门跑来打击他们的自信心。
风生并不计较他的无礼,只说:「麦克汤姆逊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他是真的像见到救星一般开心。
汤姆逊招呼他们坐下,问:「李先生,你是周家请来游说我的生力军?我对同性恋并没有偏见,但是我的心像磐石一样硬。」
风生回答,又像是自说自话:「我有一个爱人,常常在晚餐后带我去花园里散步,他总喜欢轻轻把手放在我的腰间,可是香港空气潮热,每每会在我的衣服上留下汗溃,还让我腰侧的皮肤过敏起疹子。往事还历历在目,但我想要重温一遁这样不愉快的记忆都已经是奢求。」他的声音里透着真正的哀愁。
连汤姆逊也不禁动容,他的过去让他与风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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