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死了算了。
不知该如何改变我和他的状态非常非常苦恼的:薯条亲爱的薯条:
你跟他之间的问题,是华人传统价值观根深蒂固的问题,毕竟娶妻求淑女,很难一下子要他立即改过来,须让他循序渐进地慢慢适应与接受。目前,我认为要是你继续希望维系这段感情,跟他有一个更长远的41未来的话,首要之事,就是须开始强身健体。最好能一星期做三次健身,让自己身体强悍起来,这样晚上就能够比较耐打抗打,二人感情基础自会更巩固,更甚可考虑去学一下功夫,这样在挨打之余,还能偶尔撒撒娇,作出点还击点缀一下,以增彼此情趣。当然,晚上他做噩梦后,彼此切磋起来,该以点到即止为原则,为免动了真火伤感情,我建议你学太极或柔道这类防御性为主的功夫,当然也可考虑到梁挺师傅那里学咏春,未知男女实战练习机会会否多点……以上文字,即使你认同5%,也算是个妈的脑残大白痴。你跟这样每数天就发神经病的烂人在一起会有啥未来?会有啥幸福?除非你认为晚上被打也算是个恩爱表现。
开这专栏之前,从没想过,原来处女情意结在我国仍有如斯庞大之市场。廿多岁一个人,曾跟旧男友发生过关系,有什么大不了?虽然你没细说,但既然你跟这男人也睡在一起,相信他跟你也发生过关系吧(他该不会是发完噩梦,跑到楼下记买个宵夜,然后专诚过来揍你吧?!)。
令人发指的,是你男友的幼稚和自我中心。
你男友连自己也不能确定最后会否跟你结婚,也不早就跟你发生关系了吗?为什么你过去跟男友上床,就是不负责任和淫荡?难道跟他就妈的算是预支敦伦,人家就是野合?为啥他自己当处男,你就得每隔两三天去承受他给你来个《风声》般的变态审问?人家日军军官审问(待查)时也没动手哟,他却动辄在睡梦中殴你。我看不出他算是什么受传统家庭教育的人,他家是武术世家呀?根据国际赛例,奥运会的拳击项目每回合打2分钟,就连职业赛事也不过是3分钟,他却打上10分钟?
这种卑微小男人,觉得谁也不能碰你,他当然希望你过去的每个旧情人,都是电影《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的死忠支持者,真正身体力行地做到’。你自出娘始那天起,人生就有个重要任务,那是等着他来破你处开你苞,人家抢了他的头啖汤,就是破坏了宇宙的和谐稳定。结果在你们的感情里,什么事情也可勾起他的醋意与怨恨,连看场电影都成了道德委员会的性教育宣传片。
他才不是爱你担心你三四点回家有危险,只是怕你去和别人鬼混而已。更过分是我老弄不明白,你的初夜给了他还是谁,干吗要和他夹个可鄙假口供四处宣扬告诉身边人?生活有时比电影要离奇荒诞哟。
不用因为自己跟别人发生过关系而感到抬不起头。听我说,你跟这家伙不可能有任何未来,除非你渴望的未来,是痛苦、眼泪和瘀伤。他的病态,即使打个四折也不能忍受片刻,何必还要拖拖拉拉?
亲爱的,你不应去想死,他那男性的自我中心才是最该死。如果爱神丘比特(p)在天有灵的话,定当会像《英雄》结尾那些秦兵般,以漫天乱箭把这贱男射个稀巴烂。可是在丘比特还没发箭前,即使你把我的亲笔签名留在他家,也千万别再回头,赶紧拔腿就跑吧。
祝及早脱苦海p
相逢恨晚症候群?
()老师:
最近情感出问题,很痛苦,你能不能帮我清理清理。
最近刚刚认识一个女孩,偶然一次去同一个公司面试时认识的,聊得特别开心,真有相逢恨晚一见钟情的感觉。几次接触下来,最后得知女孩马上要结婚了,和她将要步入礼堂的是她认识了9年的同学,她告诉我,虽然他们没有很多共同语言,但是曾经一起走过了许多,她不能对不起他,再过十几天就是他们的婚礼,女孩虽然很喜欢我,虽然有很强的婚前恐惧症,虽然也没领结婚证(他们真是个例外),可是一切已经木已成舟,婚宴请柬什么的全都办妥了,昨天她还是和男友撒谎出来见了我一面,想做永远的朋友,但是什么都无济于事,我真的很崩溃。
我说我等你一年,因为我比她大四岁我29她25,我不能等太长的时间,她说她已经不可能伤害任何一个人了,这样对我不公平,让我不要等她,我这样做是不是很傻?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希望了?我们就是那种典型的一见面聊得特别投缘,双方都尽量给彼此留下美好印象,但随着她结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越来越不能面对她,一面对她就伤心得说不出话来。她也是万般无奈,唏嘘不已,可悔婚是不可能的,她说她不是不会不敢而是不能。最后伤害了大家。这几天痛苦死我了,555555,望老师您理解我的牢骚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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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次吃螃蟹,老会觉得头皮发麻;进了升降机,就自然便急,为什么?因为犯贱这个密码,早就刻藏于我们遗传基因中。
婚期将至,就容易掉进这类相逢恨晚的陷阱中,透过品味细嚼这口苦涩来告诉自己有多情深。在病理学上,这称为“相逢恨晚症候群”(r,简称)。当然,我不能说那女孩对你没意思,她愿意跑出来见你,最起码已证明了她亦在配合这台戏。但你们这种相逢恨晚的一见钟情,到底多少是来自对婚姻的恐惧,多少是对这种三毫子激情的憧憬?
事实摆在眼前,选择是有的,悔婚干吗不可?我相信自由意志,即使在婚宴的新娘休息室里,还是可以穿着婚纱,给旧情人来趟快口活(我真认识有人试过)。说个啥不想伤害?难道罪犯要在被捕后才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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