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却触动着我的心弦,我一直目送着他们走出很远很远。我叹息,原来真正的幸福就是身边的人时时刻刻惦记你,把你放在心上。
我一直坐在窗前,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外边。所幸唐明阳两个小时后就回来了,我听见他敲门,就快步开了门。
收拾了东西,他牵着我的手下楼,退房,一路上都牵着我的手。我在他的身后看着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竭力压下心头的悸动,一言不发的跟在他的身后,坐进了车里。
车子很快驶出了酒店,驶在了繁华的大街上,我隔着玻璃窗看着外面无声的喧嚣,人群匆忙而冷淡,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我从此再也不会回来了。我靠在座位上,浑身无力,手控制不住地颤抖着。
从今天起,我就要忘了在这里的一切!
我其实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冷酷无情,心如止水!这个地方我毕竟已经生活了五六年了,曾经我以为自己会融入,所以多多少少倾注了一点感情。只是没有想到,结束的这样快。
“知机,你要回去了,打个电话告诉家里。”唐明阳的声音在车里回荡,我看着窗外没有动,我的手机早已被罗庆生丢在程岳的房子里四分五裂了。
眼前晃过手机,我转过头看向唐明阳,他一手递过来他的手机,“拿我的电话打个你父母。”眼睛依旧盯着前方。
“谢谢你,唐总。”我伸手接过他的手机。
他猛然的刹住了车,快的我没有反应过来,身子惯性地就往前冲去,头眼看着就要撞上挡风玻璃,他及时的拉了我一下,我又重新坐好,坐在位子上我惊魂未定,“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我抚着心口*。
他一阵沉默,好半天才说话,“现在就打电话吧。”
我点头,于是打电话给妈妈,告诉她我已经辞去了工作,就要回来了,现在已经在路上了。妈妈很开心。
我微笑的收了电话,将手机递给唐明阳,他没有接,只是笑。他的笑容在阳光下很有诱惑力。
玻璃窗降下了一点,风立即灌进来,轻风立即翻飞着他白色的衬衣,连同他黑色如绸缎般的发,他扬起了唇角,声音很慵懒,“你叫我什么?”
我一怔,叫他什么?我要叫他什么吗?
“唉……”唐明阳叹息了一声,将手伸到了我的脸颊边,我的头发被微风吹的轻盈的晃动着,几缕发丝掠过唐明阳的手背,他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发丝,犹如拨动我的心弦。
“你刚刚叫我什么?你忘了吗?”他低笑,趴在了方向盘上,将脸对着我。
我刚刚叫他什么?我蹙眉,“叫你唐总啊?”
他的笑容突然诱惑而又美丽,就像罂粟花一样,吸引着我,他凑过了身子,突然的吻住了我,“叫我明阳……乖……”
他的唇附上我的唇,我以为我会生气,我以为我会恼怒,但是我没有。在他放开我之前,他不容我质疑的要我叫他明阳,否则就不放开我。
我在他的蛊惑下无可奈何的叫着他的名字,他低低的笑了,放开了我,自己坐正后才有些霸道的说到,“你好像忘了我说的话,衣服我是买给女朋友的,你穿了它就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将我手里的手机随手搁在手边的空处,继续发动车子,车子驶上了高速公路。
我有点不自然地扭头看向了窗外,穿了他买的衣服就是他的女朋友,那他有多少个女朋友啊?我在心里嘲讽着他,不以为然。
逢场作戏就是他们那种有钱人过的生活。我不是他游戏的对象,只是很感激他在我危难的时候伸出的援手。
一路之上无语,六小时的路程,期间在休息区吃了顿饭,就又出发了。而后我睡了一会儿,就差不多要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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