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青年报馆在燕大老校区的相对破落12号楼一层——当然整个一层就是报馆总部所在地。
面试的人很多,方知晓吃过晚饭赶过去的时候,看到等候面试的人已经站满了了楼道。
负责面试的报馆成员坐在最里面的大教室里,分批叫面试者进去回答几个问题,然后分流到另外三个教室进行笔试。
看到这样严格的流程,方知晓心里嘀咕,不知道粗通文墨的他,能不能被选上。考入燕大的学生,各方面的成绩自然都相当过硬,语文更不要说,满分作文比比皆是。而方知晓,虽然语文成绩也同样高,但是毕竟是理科生,掌握的文学知识只能限于应试所用,其他的,他不敢奢望。
站在稍显拥挤逼仄的楼道里,方知晓心里很是紧张,他一紧张就会无知觉地把心里话说出来,这时候也不例外,口中喃喃:“选不上就选不上,好在还报了漫画社,重在参与吧!”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边“扑哧”一声,方知晓当即脸红得堪比番茄!他尴尬地回过头去,就看到曾经为自己指路的女孩正站在后面,极力低着头控制唇角的笑意。
“啊!”方知晓张开嘴,但也只是吐出这一个字,下面竟不知该说什么了。开学第一天两度向同一个人问路,他甚至还记得女孩指给他方向时语气中的随和、举手投足之间的落落大方。方知晓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他只在家里的话匣子中听到过娴雅柔静、端庄静仪这样的词语,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现实生活中会有这样的女孩!
那一天按照东儿的指点,他很轻易在东区找到了宿舍楼,而后开始了属于自己的大学生活。每日里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地往来,但他在行路间、在上自习的时候都在有意识地找寻女孩的踪影。只有正式上课后的第一天,在食堂他隐约看到了女孩,但谁知双方因为食堂座位打了起来,女孩脸上写满了厌烦,随即转身离开。方知晓随后也很快离开了,他甚至没有吃中饭和晚饭,只觉得胸口有一点酸涩,心中有一点委屈,后来他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失落。
所以今天在完全没有想到的情况下见面,他出了发出一声“啊”,一时说不出其他的话语。
女孩被他这一声“啊”弄得匪夷所思,努力想着他们究竟在哪里见过。那样迷离的神情让方知晓有些伤心了,他勉强笑笑:“我们见过。”
一口浓重的湘口音,让东儿立即想到了开学第一天见到的那个着装怪异的男生。为了防止对方尴尬,虽然只是抓住了一点点线索,东儿仍然点头:“我记得,你向我问路。”
方知晓愣了一下,又等了一下,直到确认东儿不会再说什么,才点点头,平静地回过头去——前面队伍又前进了不少。他想对方一定不会记起稚柳园中的第二次见面,更不会想起自己曾经告诉她的名字,不由心中苦笑。
就在他初入燕大的第一天,方知晓不顾疲劳给家人写平安信,告诉他们自己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好心人,向他们描述传说中的王者之都是如何的奢华,饶有兴趣地提到在燕大两度迷路却被同一个人指路的可笑经历。他告诉家人,给他指路的人是一个很可爱的北京女孩,她对他说话的感觉,就像他小时候在家乡过节时才能和弟弟妹妹们共同分享的为数不多的棉花糖一样,柔柔的甜甜的。
那封信被方知晓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虽然是写给亲人的信,但是方知晓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将信发出去。这封信就如同日记一样,承载的是那一日那一时他独有的感触。他有预感,这美妙的一天将成为他人生中难忘的一天。因为在那个充满希望的日子,在那个跨进来意味着人生终将不凡的学府里,他见到了让他倾心的女孩。这一切,足够诗意得让世界上所有诗歌都失去韵味。方知晓从来不记日记,这也是他第一次写信。所以他用信件的形式记下了这一日,只有他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自己看的。
方知晓突然回过头来:“谢谢你那天帮我,我叫方知晓。”她可以记不住,但是他可以反复说。他相信迟早有一天女孩会记住自己的名字。
女孩迟疑了一下,也是点点头,正要说话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女孩低头看手机的时候,方知晓站在那里莫名的紧张,他不知道等下对方会不会告知自己她的芳名。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没有通过面试,今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女孩了。
女孩看手机的时间很长,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是方知晓能感受到对方情绪的波动,他抿了抿唇——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行为,想要说话却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终于女孩把手机塞回包里,抬起头来,却没有回头理他的意思。方知晓有些惊慌了,他随着队伍向前挪动,眼睛却紧盯着女孩的一头青丝,那样子似要数清头发的数量。
终于,在他们之前的一批面试者进去了,方知晓知道此时不说恐怕就没有机会了。他清了清嗓子,鼓起勇气:“看你的样子,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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