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个鬼挺可怜的。」黄衣少女怯怯的说,抱怨归抱怨,这会儿倒是有些不忍心了。
嫩软的裸足,踏入斜晒入厅的日光,满地的木莲花瓣收围,化为一双舒适软靴,不大不小恰恰合脚。
在日光的照拂下,她闭上双眼,感受这一天的温度,也做了最后决断。
「愿赌服输。」
啼哭不已的小鬼,还不到黄昏就被岳清吃了。
城里不再有鬼哭。
别说是哭,众鬼襟若寒蝉,躲的躲、藏的藏,全都不敢现身。
就连人们也提心吊胆,忙著把祖宗牌位藏在隐蔽的地方,只要听见岳清来到附近,就急忙关门落窗,护著祖宗牌位瑟瑟发抖。
砚城里一时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但岳清的舌头,自从饱餐张家十八代后,不论吃什么都不是滋味。就像有人爱吃甜、有人爱吃咸;有人嗜食山珍、有人嗜食海味,而他独沽一味,就是爱吃鬼。
小鬼脆,女鬼嫩,老鬼咬起来喀喀作响,新鬼鲜里带点腥,旧鬼陈里带点霉,不论是哪种鬼,都是无上的美味。
想起饱尝张家祖宗十八代那餐,他就回味不已,馋得辗转难眠,长舌垂在嘴外。
下著秋雨的那一日,一匹枣红色大马停在悦来客栈前,皮肤黝黑的高大男人,领著马队送来新茶,等著客栈收货付钱。
张掌柜死后,岳清名义上就成了两间客栈掌柜,听到有人通知,过了半天才意兴阑珊的来到。这阵子不论是悦来客栈,还是来悦客栈,他全都无心经营。
皮肤黝黑的男人等得不耐烦,看见岳清漫不轻心,大手猛拍木桌,喝声问道:「张掌柜人呢?」
岳清陡然双眼一亮。
味儿!
就是这味儿!
他抬头看著桌边的马锅头,兴奋得舌头抖颤,滴下更多口水。
饿得太久岳清,喉里发出兽的低咆,猛地冲上前,张口对著肤色黝黑的男人咬去,用力得上下颚都脱臼了。
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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