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4 / 4)

+A -A

        血还是染红了纸巾,莫然伸手接过夏余南手里的面巾纸想要告诉她没事,结果,一看到嫣红的鲜血,莫然同学再一次在这家星巴克店里糗了。

        莫然晕倒的那一刻,夏余南快准稳地接住了她倒下来的身体,努力克制想要急切呼救的冲动。她不想弄得人尽皆知,说是刚刚有俩小妮子在咖啡厅里先是拱进男人胸膛,接着晕倒在地,她不想恋爱不要紧,可莫然想啊,虽然每天堵着追着递情书送礼品的男生可以打一场街头篮球赛,但她还是希望能够找到她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就算骑着黑马也没关系。

        有的时候夏余南同学的大脑还真是转的不够快,比如说困扰了她近一年的问题,就是眼前这位笑容甜美温婉可人的莫然小姐,衣着不寒酸,吃喝不掉价,性格有点小孤僻,可是接触起来会觉得很随和很亲切,哪里也看不出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有谁能知道她平日出去兜风时开的是白色的奥迪,用的护肤品是原装进口的资生堂,看看那轻轻刷过根根分明的睫毛,兰蔻的,从香港回来一买就是十支,还硬是塞给夏余南两支。。

        这样衣食无忧不缺钱的女人,按理来讲应该是一副气场强大骄傲刻薄的富家女嘴脸,然而莫然不会耍小性子不说,要是哪下子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一定会无限地自责和深深地内疚。莫然是有气质有骨气的女人,平日做事很是平静优雅,但是这不代表可以随便地做伤害别人的事,就连拒绝男生时的口吻都是温柔而充满歉意的,每次委婉地退回男生送她的礼物时,她的小脸儿都是羞涩的粉红,手心必定要出很多的汗,头垂的低低的,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一样。

        就像刚刚平白无故地被那个男人羞辱,一句反驳的话不说倒不要紧,还一副自己很好欺负的可怜模样,到头来受伤的人还是自己。

        夏余南狠狠地冲男人的背影撇撇嘴,然后用力地支着莫然的身子。莫然大小姐,你要流鼻血可以,但是你晕血就是你的不对了,而且你要晕也得挑个好地方啊,我夏余南再假小子也是一个女儿家,我哪来的力气照顾你啊。

        夏余南使着吃奶的劲儿搂住摇摇欲坠的莫然,餐厅里的服务生这时好像也发现有人晕倒了,立刻跑过来一个小伙子帮着夏余南扶住她,然后两人把莫然搬到一张空闲的座位上休息。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夏余南冲帮忙的服务生歉意的笑笑。

        男生略带羞涩地露出一排白色干净的牙齿,“没事儿,我去给她倒杯水。”

        服务生转身刚走,突然一个人冲过来,推开扶着莫然身子的夏余南,然后打横抱起椅子里的莫然向门外走去。夏余南跌坐在地上,她一个不小心就把一个晕倒了的病人看丢了?!

        “哎!保安!救人!”夏余南也顾不上屁股的疼痛了,咬着牙站起来,一边喊一边踉踉跄跄的往外跑。

        突然胳膊被拽住,夏余南转过头仰着脸,“干什么?我朋友晕倒了被人抢了,你抓我干什么?!”。

        一身黑衣的高壮男人松开抓住夏余南的手,冲她微微点下头,“您好,刚刚那位男士让我告诉您,您的朋友不会有事,他会代您照顾好您朋友,两个小时之内一定会把她完好地送回住处。请您放心。”。

        听罢,夏余南点点头转过身,背对着身后的黑衣人偷偷掏出手机,刚按了一个1键,手机就被“温柔”地夺了过去。

        夏余南无奈地叹了口气,莫然,不是我不救你,而是我救不了你,听天由命吧。

        而此刻,悲催晕血的莫然同学正半躺在红色法拉利里,车子里放着r。呼啸着驶过一片闹市区进入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带,车子在宽阔的马路上驶了很久,最后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男人摘了墨镜,棕色的瞳仁露出不可名状的光泽,长长的睫毛向上翘着,高挺的鼻梁下是薄薄的唇,一切拼凑在一起,就是一张傲气而冰冷的美男脸。

        华晟晞侧过头看着身侧微躺下的女人,白皙的脸庞,深邃的眼窝,小巧的鼻子,丰润的红唇,肤如凝脂,发如黑墨,姣好的身材在低调衣着的包裹下却似毒药般诱惑。

        他不得不承认,对于这样的女人,他没有办法克制住内心的占有欲。明明知道这是女人管用的伎俩,先是制造偶遇的机会,然后装作生病引出男人的保护欲,接着顺理成章地跟他上床,之后再一步一步紧逼直到开口谈条件。可就是这样,华晟晞还是不能冷静下来,似乎这次的女人与以往的不同吧。。

        他把莫然抱进了自己的别墅,头发微白的管家见状想要上前劝告,却被华晟晞的一个眼神止住了。饱经风霜的管家看着抱着女人一步步往楼上走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咳,华少还是改不了老毛病。。

        华晟晞抱着莫然轻轻放到自己的大床上,而后坐进对面的沙发里舒了口气,拿出手机翻看助理发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版主;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喂!轻点~(晋江VIP) 第1章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