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完第二碗粥,就接到了总的电话,准确来说是求助。
“你在哪里还在b市”
“嗯,总,我在吃早餐,有何吩咐”
我听她语速比平时慢,力道也不足,一边应答。
一边在心里盘算会是什么事,是不是又要喝酒……“你打车到昨天见到我的那家酒店,到1212找我,尽量快一点。”
“哦,好的。”那边就挂断了。
怪了,发生了什么事我肚子,七成饱吧,放下碗筷,一边往电梯走,一边琢磨怎么能“尽量快一点”。
总显然没料到我会到得这么快,过了半分钟才开门。
我见她面色灰白,光着脚,上衣外套也没穿,心想,不好,肯定不是好事。
她倚在房门上,手捂着下身,手背上有血迹!
我大恐,“总,是不是不舒服,我们要不要上医院”
“不必,你听我安排。”
我帮她穿上外套,套上鞋子,赫然发现脚踝上粘粘的。
血是从下体留下来的。
出门前,我尿急,转到洗手间,马桶里也有一滩血迹。
她不说,我不多问,只是似有一股怒气隐隐地从心底腾起。
“房间,一会儿回来把卫生清理一下。”她把房卡递给我,我点点头。
“不乘电梯,扶我走楼梯。”看来是不想让人看到。
本来12层客房是有一个小型直达电梯的,但是设了密码,我和总不知道密码,只好徒步下楼。
还没下到11层,总的鞋子就掉了,她有些腿软。“总,我先背你下几层楼,然后你再自己走。”一口气坚持到3楼,我就大喘气了。往上兜了兜总的屁股,结果到一大滩血,我心说,是不是背着颠地厉害,反而容易出血呢,转个身不由分说就把她抱了起来。我平抱着她,托着b的左臂能感受到从短裙渗出的夹着体温的潮热,恤的左袖和左前都擦上了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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