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知晓他的态度之后,歌乐想要放弃对他的喜欢,可是不是说不喜欢就是能不喜欢,可是她已经试着改变对他的态度了。
现在,一切似乎又回来了。
易天仍旧对她很好,她想,就这样吧,如果可以,这样过一辈子也是好的。
易天扬起唇角淡淡地笑,拿过链子起身,绕过车子走在她的面前,缓缓地蹲下。
歌乐低头看着他的动作,瞧见他抬起她的脚,握住她的脚,轻轻地将链子戴在脚下,说:“不要再摘下来了。”
歌乐愣愣的,傻傻地点点头。
恋爱的女人都是傻瓜,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易天对她好了一些,温柔了有些,歌乐就忘记了之前的怨恨。
心,又为他动了。
易天忽然握住她的脚,低头亲吻了一下她的脚丫子。
惊得歌乐忙抽回脚,喊道:“脏的啊!”
“我不嫌弃就行。”易天轻笑。
“不行,我可不想要尝自己脚丫子的味道。”
一时间,易天还明白不过来她的话的意思。当看到她脸上的一抹绯红时,他笑了,伸手扣住她的后脑勺,逼着她弯下腰,亲吻住她的唇。
这个吻,很轻,很柔,仿佛柔软的羽毛落在身上,有些痒痒的。
很快,他就放开了她,仰着头看着她,轻轻地笑,略微有些得意,“尝到自己脚丫子的味道了吗?”
刚还沉浸了甜美吻中的歌乐听到易天这个话,瞬间有点反胃,忙起身往厨房走去,在水池边呕吐起来。
易天看到她这副样子,忙站起身,可是一站起身感觉到头有点晕,忙扶住桌沿,摇晃了一下头,深吸口气,才扬起笑容往厨房走去。
看到扶在水池边呕吐的女人,笑道:“不至于吐吧?”
歌乐用自来水漱了一下口,抬头看向他,“不是因为那个,忽然觉得想吐,可能是吃坏肚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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