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阅读 (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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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愕然。

        哥哥……林俊?

        他知道我哥哥的下落?!

        (0。6鲜币)pr22冉冉,夜未央

        在我被翎夜像徒长翅膀的鸟儿一样关进金丝牢笼里之後──

        我爱上了发呆。

        发呆是一个人打发时间时最好的消遣。

        穿一件及地的吊带棉布拼接长裙,像个落难的公主一样,就这样静静地、不言不语的对著华丽的四柱大床坐著,从黄昏一直坐到黎明。一动,都不动。

        我的卷发披散下来,出不了门,我也懒得梳理。就让它们像这样微蜷著发尾垂绦在我的腰际慵懒的晃荡吧,再衬上我未经雕琢的素颜,不是很像小说里面所写的人物吗?

        只不过那些小说里的公主虽然寂寞,但是还能唱歌来吸引王子。故事的结局永远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邪恶的人都有他们的报应。

        但是故事毕竟是故事,我的命运却又是另外一番场景。这场景光怪陆离,以至於到最後我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再期待些什麽……

        翎夜对我说我的哥哥在他的手里,受了一点罪,但是性命还在。

        之所以煞费苦心的从国外将他找出来,又再找到他之後狠狠的修理了一番是因为他十几年前所犯下的错事。

        原来那个时候哥哥瞒著我和父母私自里利用林家的人脉跟黑社会做了军火生意,赚了一点小钱,以至於他的性格更加的得意忘形与飘飘然。熟料在这之後,一次意外的失足令他们的生意危在旦夕,据说是有人将他们之间见不得光的勾当秘密举报给了这个黑道组织的大哥──一个已经金盆洗手很久的神秘男人。

        这个人似乎年纪不大,但是在管理手下上很有一套。他自己金盆洗手也命令手底下的人不许在做犯法的事,而是利用曾经漂白过的黑钱做起了正当生意。

        在得知翎氏三兄弟违抗他的命令暗自走私之後,这位黑道大哥显然用门规将他们处置的元气大伤,好长时间都没有办法重整旗鼓。

        事别多年,这三个人在美国休养生息,安分了许多,却也没有真的吞下狼子野心。因为翎月的出现,使他们通过侄子在美国军校建立起来的新的网络重新点起了做黑道生意的欲望,几个人很快的又游走在人鬼的边界。

        你说……他们如此刀口舔血的过日子是因为缺钱麽?

        那倒也未必──

        翎家现存的产业已经令他们吃七辈子都吃不完,又何须再出山。

        那麽也许是因为他们原本就是魔鬼,只能适应有黑暗延续的领域吧……不做暗门子的生意,对他们而言就像是吸毒的人得不到可卡因一样,痛不欲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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