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跨进监狱门槛的我,心里颇不是滋味儿。想我的过去式利,曾经多少回擦抢走火,没有一次犯到谁的手上,进过这该死的局子!
眼下,却成了别人的阶下囚,真是越想越气,越气眼睛越亮。
终于,无法忍受的我也不继续踮脚了,对那船主喝道:“你,去送银子,保我们出去!”
船主却窝囊道:“银子都被收去了,还送个屁啊!”
我黑着麻子脸,郁闷的坐到船主身边,教训道:“丫,皮子就是紧!你说你,搞那么多的兵器来这战争之地做什么?是要卖给‘鸿国’啊?还是要卖给‘猛耆部落’啊?这不是找死呢吗?”
那船主却警惕的瞪我一眼,粗声道:“别乱说,能是卖给‘猛耆部落’吗?那不得掉脑袋!”
我叹息:“被你连累喽……”闭目养神,等着他救,或者自救。
原来这武器是要卖给‘鸿国’的,看来,‘鸿国’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爱好和平啊。不过。既然是有买主,定然不会让卖主吃这种亏,毕竟,生意这种冻死是要好来好往的。若是一锤子买卖,也不是不可能。不过,我见那大船虽然能装,倒也不是毫不遮掩的全副武装长枪大刀,仍旧有一些生活用品随着货物一同掩饰而来。这样,那有野心的买主定然会将人挖出来,方便继续合作。
果然,蹲的昏天黑地时,终于被衙役提了出去。
而那船主却小声对我道:“若有人问,就说是船上的杂役。”
因为他明显关照的语气让我不由地多看此人一眼,那是一张非常圆润的脑袋,可谓五官平平,相貌平平,眉宇间甚至有些憨态,手指间则是布满了长期劳作的茧子,怎么看也不觉的他是个奸商。
也是,连柳絮都说我眼睛干净,可谁又能想到我曾经是名杀手?现在,仍旧常做着杀敌人不眨眼的活计。
也许,人的心里都有善良的一面;也许,在不经意间便引发了出来。虽然有点莫名奇妙,却也是人的无端心思。
于是,小小的我,便跟在了高大的船主的身边,被两两捆绑在一起,成了蚂蚱样,随着衙役与二十来个水手一同往外走去。
走着走着,我就发现不对劲。
若要说保释,应该先和船主谈;若要提审,也应一个一个来;若要说斩头,那才是需将人捆绑在一块儿进行呢。
思及此,我打量着目光不善的衙役,直觉认为此去定然有去无回。
眼波微转,拉了下船主的袖子,船主倒也不是白给的,在隐约间也看出来苗头不对,便放慢了脚步与我一同走着。
转过拐角后,我敏感的神经瞬间闻到血腥的味道。
突然间,我肚子痛的无法忍受,嚎叫着倒在地上,瑟缩着。
那衙役竟然上前一脚,就要将我踢起来。
人高马大的胖头船主立刻弯下身,挡下那只脚,关切的问道:“小兄弟,怎样了?”
我仍旧痛的直嚎,却在眨眼间掏出匕首,将彼此手腕处的绳子割开,还了双手自由,得了自由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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