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
他冷冷看着程佚,眼尾有残余的情热。
程佚笑得有点勉强,不过眼角的泪花令强挤的笑也颇具欣赏。池玉舒服很多,把脚从壮狗脚背挪开。
“刚才发什么呆。”
程佚有种特殊魔力,他很蠢笨,笨到像只永远填不满的垃圾桶,甘愿地吞噬走池玉所有暴躁易怒。
一条笨狗,除了身材好厨艺好这两点优势外,还能有什么让池少安安分分和他恩爱三年?当然是程佚惊人的情感价值。
池玉什么都不缺,他就缺个哄他开心的知心人。
程佚做得很好,好到几乎变成空气,池玉能无视他,却绝对离不开他。
这份被榨干利用的煎熬也诡异地让程佚满足,所有和他相熟的人都会很容易发现,他是讨好人格。做狗,被榨干,还是被深爱的人大量需求,太快乐了。
吻让池玉心情变好的同时,也让程佚暂停焦虑。两人和好如初,并肩而行。
刚开门就闻到食物香气,让疲累整日的池少胃部都温暖起来。程佚身上还束着围裙,为了让池玉回家吃到最新鲜热乎的饭菜,他都是掐点准备。
都是池玉喜欢的。
家里其实原本有保姆照顾,在程佚入住后碍于种种不便,池玉将保姆辞退了。
少爷毕竟是少爷,日常生活少不了人伺候。程佚一开始经常踩池玉雷区,日子过得和扫雷一样,两人分分合合,最后终于磨合到如今的平衡融洽。
程佚伺候池玉那么多年,最清楚只要不做错事,池玉还是很好相处的。
虽然不习惯用嘴说爱,可他会记住送每一个节日礼物,也记住程佚的部分喜恶,对于程佚这种天生缺爱的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过来一起吃。”
池玉不喜欢冷清氛围,回家之后做什么都喜欢让程佚陪着。
吃到一半,池玉突然蹙眉,将汤勺扔下。
“怎么那么咸。”
程佚讶眉,池玉脾气不好地把喝过的汤碗推给他。壮男人喝了一口,原本清甜的玉米排骨汤由于加入太多盐,喝起来带着不舒服的涩口。
“对不起老婆,汤就别喝了。”
池玉抱臂,阴阳怪气看着他:“你怎么回事啊,最近魂不守舍的。”
程佚垂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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