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事当长贺 第72节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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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至下,无论高低贵贱,似乎只要到了那地界,就会被独有的氛围侵吞浸染。再小的蝼蚁都能生出极端的错觉来:这儿可是皇城,我站在皇城里。我,即是皇城的一部分。

        他也绝不会说不愿再去都城那样的话,他的牵肠挂肚在那座城里,是涡旋暗涌中的一缕清泉,是森严权势重压之下的一线光,是他想去京城唯一的理由。

        鲁北平自认没有陆旋这般定性:“我要是去了那么繁华的地方,肯定恨不得留在那儿再也不回来了。”

        陆旋郑重道:“那你便成就一番事业,让京城为你让出一块落脚之地。”

        受此激励,鲁北平激动得双手不知往那儿放,面上红光焕发,一把攥住自己的刀,拔出一半,然后用力塞了回去:“好!好!”

        “你这把刀,多长时间没磨了?”陆旋问。

        “呃……”鲁北平眼神忽闪。武器都不能好好保养,还说什么建功立业。

        “刀要时常磨砺,保持锋利。”陆旋淡淡道,“松木、杉木、铁华粉,一同研成细末,用羊脂炒干,用以擦刀,可使刀光如皎月。”

        鲁北平就坡下驴,一顿夸:“难怪哥你的刀总是光可鉴人,原来是有这样的妙招!”

        陆旋想起什么,唔了声:“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方法。”

        朝仪被伍旭赠与他后,班贺顾惜那是一名工匠的心血之作,特意教给他一些保养刀的方法。陆旋明白这把刀的意义,更因为班贺另眼相待而格外珍视,每次使用后都会立刻清理干净,不忍留下半点污浊。

        好一通应付弟兄几个的你问我答,直到鲁北平被人叫走屋里才安静些许。被陆旋那句话提醒的何承慕三人,都嚷嚷着要按他说的办法去擦刀,正在兴头上,一窝蜂出去找原材料。

        四周终于平静,陆旋取出纸笔,坐在桌前倒水研墨。润湿毛笔,吸饱了墨汁,在砚台边缘刮了刮,他目光凝在纸张空白处,终于落下第一笔。

        唔……纸很粗糙,毛笔摸着硬扎扎,墨似乎也不是好墨。

        陆旋陷入深深的沉思,抬手揉起将将写了一个字的纸,掐在手心里妄图捏碎。

        ——好丑的字。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掌控了这双手臂,拿起笔来才知道,还差得远。

        这样的字实在拿不出手,太不像样,仅是陆旋自己看着都汗颜无地。莫大的胆气能支撑他战场杀敌,也不足以鼓动他把这样的信送到班贺手里。

        他见过班贺的字,娟秀整齐,蝇头小楷亦笔笔清晰。柔软的毛笔在他手中像是灵活的泥鳅,总不会按他的心意走,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

        陆旋面容严肃,像是在一场生死抉择前下了决心——正式写信给班贺之前,他还得好好练练。

        过了好一会儿,何承慕、袁志、方大眼三个呜呜喳喳回来了。松木、杉木好找,铁华粉和羊脂不是随便能得到的,没头苍蝇似的找了半天,他们才开始互相询问:铁华粉是什么?

        没有一个人知道,三人又稀里糊涂调头回来,问问陆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进屋就见桌上没来得及收起的笔墨纸砚,袁志惊异不已:“这是要写什么?”

        何承慕感叹:“写什么不重要,识字的不就是想写什么写什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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