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一定要扯一个什么劳什子的第二故乡,那么她的第二故乡一定会是伦敦。
她的外公外婆,在民国时期动荡时期就出来经商了。
在乱世打下不菲的家业,但只生下一个不愿意继承家业的母亲。
母亲与父亲如同偶像剧般相识在大学校园里,随后随父亲回国,结婚,生子。
对于母亲选择回国之事,本就没指望她继承家业的老夫妻并没有多言,只是希望凌雪玫假期能多出来看看他们。
所以,凌雪玫的寒暑假总会有一周以上的时间住在伦敦。
想起前世慈祥的外公外婆,又想起前世因为受她连累,养尊处优的两人被迫回国,连晚年都无法好好安享,她就恨不得将那狼子野心之人剁碎丢泰晤士河喂鱼!
在凌母决定好选择大学专业后,外公就选择了收养一个孩子。
老一辈的人总是比较喜欢“自己人”,不会选择相信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或者信托,但这也是悲剧的开始。
外公外婆绝对想不到,在二十几年后,这个“自己人”会因为一个捞女转头侵吞了自家的产业还不够,还因为捞女与外甥女不对付,将对自己有再造之恩的养父母狠心赶回国,无法安度晚年。
回想前世,凌雪玫就忍不住咬紧了牙关,狠狠地盯着河面,仿佛要盯出一个洞来。
那个人,她甚至不愿称之为舅舅。
但是也是因为他,前世,他们一家才没有被赶尽杀绝。
也算是狼心狗肺中还带着点良知了。
她需要想个办法。
想起前世什么所谓的与死去的初恋一模一样的狗屁借口,她简直不屑一顾。
她见过那个初恋,是他的大学同学,大学时期就在一起了。
甚至带来家里玩的时候就遇到过。
温婉可人、知性大方的富家女。
跟白梦雪那种捞女有个屁的关系,也不知道那位“白月光”泉下有知会不会气的诈尸。
她不禁嘲讽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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