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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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貌美的富婆爱她到死去活来,追着求着帮她还债什么的

        只在梦里才会出现的幻想如今变为现实,然身在福中小百合却只能摇头苦笑。

        这里是现实,不是妄想,她无法接受这般馈赠。

        第十三章.不准卖

        好多事情不是说不在意就能够真的不去在意。

        初临东京的小百合不知道什么上武家,但这么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对美纪矿里有家这种事情还是清楚的。

        两千万日元对美纪来说或许真如毛毛雨,挥手即来挥手即去毫不会心疼,但小百合不行。

        于她来说,两千万日元是她不殚精竭虑使出浑身解数便难以赚到的巨大款项。

        对彼此的意义不同,故而纵使美纪再如何说不用介意,可当债务真被如此填平之时小百合一定还是会介意万分,心里时刻念着这份好,也顾忌着这份好。

        不是携恩要挟却胜似携恩要挟,届时,她怕是会难以拒绝美纪提出的种种要求。

        且有再一便有再二,美纪对她的欢喜是无限的,底线一旦压低,今日小百合可以接受这两千万的馈赠,怎能肯定明日就不会收受更多?

        那样的,便不叫做朋友了,叫做被包养才更好。

        她不喜欢。

        有手有脚当自食其力,在小百合的眼中,依靠她人过活整日张口乞食的女人甚至不如酒吧里那些出台小姐,是最劣等的女性生活方式。

        她喜欢美纪,她觉得美纪很可爱,所以就更想要与美纪平等地交往,乃至平等地迎来以后可能会发生的美好恋爱。

        对这个富朋友在她穷困时的接济,她只会适当地接受,也就只到能以“爱情价”的优惠金额租住现在这套公寓的程度,之后就超出小百合的承受范围了。

        对别人的接济还要有一个承受范围?小百合想自己真是矫情。

        可人要想要有尊严的活着,不就得矫情一些吗?

        况且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偶然的入替者,既已决意用那两千多万的债款买下“深田小百合“这个女孩剩余的人生,那么其中的每一分每一毫就都得是由她亲手挣取才行。

        “真的不用吗?可以轻松好多。”

        对美纪的相劝,小百合郑重摇头。

        “感谢你的关心,但是不用,唯有这个我不会假手于人,美纪只需要给我带泡椒凤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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