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还喜欢看自己的小帮工们自相残杀,所以从他们很小开始,老板就要他们练武。
没人能反抗老板,老板就是这一方天地的神;没人能走出这方天地,因此这方天地就是整个世界。
小帮工的母亲从不照养他,用她最常讲的话说,如果不是他是老板的财产,她就会把他扔进护城河淹死。
何况他还有双灰色的眼睛。母亲很厌恶他,宁愿跟肥猪头一样的嫖客睡,也不要跟他一间屋子。
老板却欣赏他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可是小帮工太不喜欢说话,连老板问他话时也不搭腔。那天他差点被打死。
从血泊里抬起眼睛的时候,老板发现这个小孩的眼睛居然能让他感到心惊,因为眼珠里什么也没有,完全漠视自己的性命,无论如何折磨也一样,对活不活下去这件事浑不在意。
“小子,你有种,但是你要记住只有活下去你的有种才有意义。”老板杵着铁棍说,他刚刚用铁棍在那小子背后刮出了几十条血痕。
可是孩子的眼睛毫无变化,没有波动,根本不明白意义是什么,根本不清楚有种的含义。老板突然觉得很无趣,便不管他了。
有另一个孩子,另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另一个妓女生的小孩,却总是缠腻着他,把他当好朋友。
“我叫小芳,你可以叫我小方巾。”
“我给你带了吃的,别让他们看见了,是后厨房偷的鸭头、鸡翅膀。”
“你老不说话,莫不是哑巴?”
“你的眼睛真特别,真好看。”
小帮工不明白小方巾为什么总围着自己转,他从不回应,小方巾任然孜孜不倦。他们说这是朋友,但他没有朋友。
总之,他们从小一起生活,直到十岁。
妓院烧了起来,老板肚子上插着一把剑,在地上爬。老板要妓女和他陪葬,包括他母亲,已经被老板割断了喉咙。
他冷冷地站在老板面前,拿起另一把剑,割开了这个生父的喉咙。
然后被老板封塞的路凹陷了,横梁垮下来,小方巾推开他,自己被砸死了。
埋在地底一个被横梁支起来的空间里,还好有缝隙能钻进来。身边只有他,和小方巾的尸体。
他麻木地开始挖,用断剑的剑尖。一天、两天、三天,到了第四天,已经实在没有力气了。所以他开始吃肉,完整的骨架,腐烂的肉,陪伴他最久的人。
然后他又见到了阳光。阳光又有什么意义?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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