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好男人,我不由得睁开眼睛。某人耐人寻味的面容近在咫尺,五官与脸型棱角分明但不生硬,眉宇冷峻又带着点阳光的温和,我最喜欢他的眼睛,半眯时蛊惑,微笑时明净,深思时幽深。
总体说来,他这个人乍看上去很帅,越品越有味道
不期然遇上他滚烫的眼神,我急忙把脸转向正前方。“李凯约我下周末去唱卡拉ok……”
“他?他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能照顾?”
“那楼下的于哥呢?我觉得他人不错,挺沉稳的……”
“没搞错吧?!他都能做叔叔了。”
“哪有那么夸张!他才比我大七岁,就是长得稍微有点显老。”可能跟头发少有关系。
“我就不信对着他深深鱼尾纹,不会想起老爸。”
我扁扁嘴,不得不承认,有时也会的。
“那觉得谁合适?”我问。
叶正宸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一向满脸坏笑的他,极少笑得这么“纯”和“正”:“不如考虑考虑我吧?”
他?
又在拿我寻开心,我不满地斜瞄他一眼。“少来!火星人都知道:换车的速度快,换女人的速度更快。我这么天真无知的少女,那经得住这花花公子无情的摧残。”
“那是世俗对我的偏见。”
我冷笑。“秦雪的观点也代表世俗的偏见?!”
听见秦雪两个字,他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依稀听来有点像是“shit!”
“我和秦雪没什么!不是想的那种关系。”
“那是什么关系?”
“总之,我连她手指头都没碰过。”
“切!”
一只色狼和一个美女在北海道共度半个月,连手指头都没碰,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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