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第一次联考结束,学校终于把这些高考生当人看了一回,慷慨大方地放了一天假。还没到周末,工作日内,一天我也不想回家,宿舍另两个人趴在桌上无休止的做题,挑灯夜读,把假期拿来加砝码。
我临时起意,顺着床沿爬到那一头,爬到沈路床上。
沈路放下手里的书,我看了一眼,红底黑色的一颗星球,封面上写——索拉里斯星。
我怕打扰到一心做题的室友,小声凑到沈路耳边说,路儿,我想出去玩。
现在是晚上八点了,贤中门禁是十一点。沈路带了宿舍门禁卡,以及我们俩的身份证,做好两手准备,带着我走出学校大门。
高中两年多,工作日的夜晚就是每一个普通的晚自习,沈路暑假刚过了十八岁生日,而我还要差上几个月,两个高中生行走在灯火通明的外滩,人挤人人看人。
沈路偏头问我,宝宝想去哪儿玩?
我表情犹犹豫豫,很难和他表达我的诉求。听说这附近一家酒吧新来的驻唱只唱一类歌——恰好是我迷恋的那种曲风,而我这个高中生,想要去看一看。
十年前还不像今天,十四五岁的女孩都敢将裙边开叉到大腿根,在乐池里蹦跳摇晃。
磕磕巴巴说了半天,沈路听明白了。
现在我们一同坐在不起眼的角落,见过世面之后我终于明白酒吧为什么是传说中的恋情高发地了。光线昏暗,视野模糊,雾里看花,丑人变得不难看,普通人美三分,像沈路这样先天条件优越的,前来搭讪的一个接一个,只多不少。
论坛里传说中又帅又会唱的驻唱还不知道在哪儿候场,我先闷了一口酒,趁着沈路推拒别人的间隙。
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从黑暗处露了半张脸,沿着追光走到光影下,我的兴趣被接踵而至的搭讪者闹得没了一半,百无聊赖撑着下巴,只能判断出来人身形还算高大,略显单薄。
他背了一把吉他,这是肯定的,搞驻唱的会乐器是基本项了。
起初零零散散没几个人往驻唱那儿看,直到他握上立麦,连帽衫上的帽子还扣在他头上,遮住了看不分明的脸。
酒吧话筒的音质很烂,非常一般,但他张口唱第一个字,我想——
无论这个人长成什么样,我都要去认识他。
他唱了一首又一首,低沉喑哑,最后以b收尾。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沈路,他原本就对上个世纪的摇滚不感兴趣,来这里全是为我,此刻被两个女孩儿缠得脱不了身。
我看得眼热,头脑发胀,突然起身往熄灭的光源地走,酒吧里里外外被一首英文老歌覆盖,r,可惜我对此算是深恶痛绝。贤中的下课铃声就出自于此,我看见那个驻唱也停下了脚步。
他摘下帽子,露出了熟悉的一张脸。
——我的同班同学,夏翊。
第7章
沈路急匆匆地追过来找我,他吓了一跳,生怕我智商倒退成三岁幼童,在昏昏暗暗的酒吧里被人拐去了。
那两个戴了厚重假睫毛的女孩走近我们,其中高个的见多识广,撇了撇嘴,凉薄的两片唇上下一搭:“玻璃啊,怪不得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被她戳中私隐,说我也罢,沈路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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