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的理解与感悟8篇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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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在1950年7月21日《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一系列观点,比如: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要努力消除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隔阂,以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要采取特殊政策,不能照搬汉族地区的做法;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对大民族主义;要特别重视对少数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工作等。

        两位领导人都强调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政策,没有面向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就不会有真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世纪50年代初,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党和国家就开展了青藏公路、内蒙古包头钢铁联合企业等一系列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推动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

        各民族实现了经济共同发展和经济平等。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民族平等。民族平等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原则,也是各民族自觉体认中华民族同体的现实路径。正是基于对民族平等重要性的认识,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指示》明确要求,废止历史遗留中的侮辱或者歧视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少数民族人民有保持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其他人不能干涉,要互相尊重。1952年,我们国家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要求政府应该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提倡和鼓励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禁止有煽动、激化民族矛盾的行为,从而推动了各民族的全方位平等。各民族全方位的平等、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真正形成的基本保证。

        三、富国大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富国大业中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开放富国的历史进程中,取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文化成就,有力地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基础。同时,党对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也逐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有了进一步的科学认识,在党的领导力统领下,理论的引领力、情感的向心力、政策的执行力相互促进,民族工作取得了伟大成就。

        在民族理论建设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民族理论政策也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历届党中央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民族团结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时期的时代特色,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为中国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国内外处理民族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仅全面恢复了过去正确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而且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形成了邓小平民族理论。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已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邓小平民族理论集中表现在,邓小平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纳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当中,提出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四个现代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是解决好我国民族问题基本保证的思想。具体观点:一是强调了党的民族政策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要求在贯彻民族平等原则的过程中,要在“真正”上下功夫;二是民族政策要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把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放到主要位置,并强调“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特别要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三是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分裂是违背民族意志的,中华民族子孙“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提出了两个鲜明的观点,第一,“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把民族问题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第二,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涵义确定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上述观点载入了同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和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之中。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后,相关法律陆续颁布,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法律体系。中国共产党在民族事务治理过程中注重建立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也非常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实践中,江泽民也深入实践了毛泽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论述和邓小平关于“真正民族平等”的论述。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对于民族团结进步也有系列论述和实践,如他指出:“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尤其是这一时期也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共同繁荣的战略举措。因此,这一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为凝结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这一时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1979年到1988年,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将民族工作确定为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重要任务,从政治的高度阐明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同时,党和国家在实践中确立了极具创新性、实效性的少数民族对口支援政策,并通过设立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来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除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国家还对少数民族聚居人口较多的省份实行定额补助制度。除此之外,国家在资源配置上开始对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实行大量的少数民族地区帮扶和优惠政策。1999年由国家民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了兴边富民行动,旨在振兴边境、富裕边民。通过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和对广大边民的帮扶,使边境地区尽快发展起来,边民尽早富裕起来,在发展中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感情和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

        进入新世纪,《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出台,并从21世纪的第一天开始实施。其中涉及: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要点;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政策;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这标志着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这一政策措施的颁布和实施,贯穿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开发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创造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良好环境,对西部大开发的各项重点工作,都会产生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进一步处理好民族问题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重强化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文化认同也不可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对于民族团结稳定至关重要。1999年9月29日,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必须要用团结、教育的方法,应该做到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禁止出现激化民族矛盾以及伤害民族感情的事情。2003年3月4日,胡锦涛第一次明确提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9年,我国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并明确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具体措施。

        四、强国大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国共产党在强国大业中发挥凝聚作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获得巨大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对于民族工作发表了一系列讲话,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在实践中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新境界,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团结好各民族提供了行动指南。这一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各个民族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各个民族只有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总结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这意味着这一指导思想将在当下和未来转化为巨大的理论引领力和制度保障力。

        在此,我们系统梳理一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有助于对于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的理解和把握。

        在2014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使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源。

        在2015年8月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随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

        2019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

        在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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