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挽听着,没说什么,又去那户人家看了看,结果他们墙头底下还堆着几个陶马,于是一块钱一个,都干脆地要了。
一时又有别家;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
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各样挑了好;留下来,剩下;,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
现在她;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
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
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肋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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