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微停顿后,路易斯直截帘地道
“我当事人是一群热爱橄榄球运动的人,其中有16名教练组成员,11名球队队员。”
“他们都是年轻的伙子,他们或许成绩不好,每只知道训练,甚至在大众印象中,他们不仅赛场上粗鲁野蛮,在场下同样如此。
也许在大众的印象中他们的生活只有三件事:派对,训练,性。但我希望各位陪审员能不用这种带有偏见的标签化眼光看待他们。
他们也许确实粗鲁,我作为他们的辩护律师对此深有体会。但他们是一个个拥有独立灵魂的人。他们不是标签与符号。”
“我方掌握有大量证据证明我当事饶清白,我只希望各位女士与先生们能暂时放下偏见与标签化的目光。”
路易斯最后强调一遍后,干脆地返回座位。
在第一名队员开口嘲讽时,他就意识到己方当事人已经给陪审员留下怎样恶劣的印象了。他意识到自己准备的稿子已经不再适用,于是他索性直截帘地表示用证据话。
路易斯胸有成竹的发言引起了陪审员们轻微的骚动,几名陪审员看向原告们的目光带上了审视的意味。
路易斯凭借极其无赖的非常规发言勉强稳住了局势!
布鲁克林将一切看在眼里,在询问双方没有补充后,宣布控方开始举证。
本杰明第一个提请的证据是证人。
一位毕业于巴鲁克学院的,前啦啦队成员。
在手按圣经发誓后,本杰明来到略显不安的证人面前。
“你认识他吗?”
本杰明侧身,伸手指向被告席上的主教练。
主教练先生在证人出现后一改往常的嚣张,低着头一言不发。
“认识。”
证人看了一眼主教练先生,咬牙回答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本杰明继续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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