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寡淡的质证环节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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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联邦公民参加陪审是公民自愿履行,并非强制性要求,在收到法院发出的信件后,他们是有权拒绝的。

        严格来,法院发出的‘预备陪审员’信函更类似于邀请函,受邀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邀请。

        一旦布鲁克林将对陪审团的要求提高,很可能造成无人可用的后果。

        来法院做陪审员虽然有经济补贴,但并不多,而相对应的,他们需要付出时间,坐在法庭上听几乃至几个月的‘吵架’,无法中途退出。

        遇到社会影响较大的桉件,或者涉及到明星、名饶桉件,他们要被要求禁止与外界联络,被像对待犯人一样,安排在固定的酒店,庭审结束前禁止回家,限制人身自由。

        这跟坐牢没什么差别。

        不严格要求,法院就会变成筛子,非公开审理就是个笑话。

        严格要求,很可能面临无人可用的情况。

        这是所有联邦法院面临的难题。

        多数法院对陪审员泄密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

        因为虽然泄密庭审内容等同泄密国家机密,但到底庭审内容大多并不是国家机密,而且庭审内容是迟早会被外界知晓的。

        陪审员泄密对象通常都是媒体,媒体会向陪审员付费‘购买’消息。

        有这样的‘收入渠道’,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担任陪审员。

        法院不需要出钱,就能免费吸引公民担任陪审员,何乐而不为?

        非公开审理的禁止条款属于日落条款,是有时间限制的,庭审结束,限制自动解除。早解除晚解除都是解除嘛。

        布鲁克林如果不较真,这件事根本没什么。他以前也不会想着去限制陪审员的‘言论自由’。

        但这次实在太夸张了。

        这才庭审第一,才刚签署完协议!

        那么详细的庭审内容就出现在电视上了!

        布鲁克林的目的也不是彻底禁绝陪审员泄密情况,这种问题他根本解决不了。他只希望泄密者不要这么嚣张。

        警告一番后,布鲁克林宣布庭审继续,暗地里却已经将那位泄密陪审员的名字圈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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