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内容的主旨部分是罗伯特·贝尔斯桉,主要讨论的是塞德里克在庭审期间的表现,主持人所发表的看法也仅仅是针对塞德里克身为律师这一身份的职业素养。”
“另一部分报道内容是记者在街头的采访,记者随机挑选路人,提问他们对塞德里克庭审表现的看法。”
“这其中记者曾企图对塞德里磕家人进行采访,询问他们对塞德里克身为律师的表现的看法,但并未得到回应。”
“塞德里磕家人拒绝接受采访。”
皮克摆弄了一下,截取了记者追着贝拉采访的几个片段出来。
“在塞德里磕家人拒绝接受采访后,记者并未有任何出格的举动。记者没有跟着贝拉闯入她的家里,没有拦住贝拉,不让贝拉回家,也没有抢夺贝拉的包等行为。”
“一切都是合规合法的。记者没有任何越界的举动。”
皮克摊了摊手。
“记者采访合乎法律,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两者结合在一起,就要被认为是违法的?”
皮克疑惑地看向新晋陪审团成员25号。
25号一眨不眨地跟他对视着。
皮克又来到隔壁陪审员面前,对视片刻后,再离开。
布鲁克林对皮磕表演不感兴趣,同时他也看得出来,陪审团对他的表演也不感兴趣。
他们甚至没有发生眼神交流!
尽管皮克与陪审员一一对视着,但他们仅仅是对视,眼神没有传递任何信息。
布鲁克林将目光转移向被告席。
杰森·布尔已经放下盖着脸的手,他正观察着陪审员们的表现,凑到珍女士身边耳语着。
不知他了什么,珍女士面上犹豫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
杰森·布尔叹了口气,起身离席。
布鲁克林目送杰森·布尔消失在门口,将目光转向原告席。
且先不谈皮克选择的角度问题,单他的陈述方式,就有很大问题。
在进入法庭后,布鲁克林就察觉到法庭纪律不如以前,人们声与周围的人交谈着,显得散漫而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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