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公共活动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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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活一下午,总算在下班前按时完成工作,9号法庭众人正在内庭收拾着等待下班,奈莉突然出声提醒道。

        “往年都是什么?”

        布鲁克林放下手中的文件,抬头问道。

        为了彰显法院的社会地位,为社会做出贡献,早在去年的“poer法”通过之前,各地法院就已经在经常举行公共活动了。

        其作用类似于普法活动。

        布鲁克林在这方面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家伙,往年的公共活动他要么不参加,要么全程保持沉默,低调得好像一只透明。

        “去年是‘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幸存者获得无偿法律服务’”奈莉翻了翻手里的文件道“当然,这是受‘赋权和代表公益工作法’的影响。去年联邦几乎所有的法院的公共活动都是这个主题。”

        “有作用吗?”布鲁克林想了想问道。

        “什么?”

        “‘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幸存者获得无偿法律服务’有作用吗?”布鲁克林重复了一遍“去年全联邦受理过的家庭暴力桉件数量有什么变化?”

        “减少了27%。”奈莉查过后回应道。

        “看来不仅没有作用,反而还起到了反作用。”鲍勃耸耸肩,插话道。

        鲍勃的不错。

        虽然看似家庭暴力桉件数量降低,似乎是起到作用了。但是要知道,法院受理的桉件数不等同与实际发生的桉件数量。

        公共活动是‘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幸存者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目的是让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站出来,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教育施暴者不要施暴。

        劝施暴者不要施暴,就好像劝狗不要吃屎一样,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换句话,实际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并没有减少。

        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法院接到的家庭暴力桉件应该是增多才对。但实际情况是减少了。

        这只能明,公共活动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或者参加活动的不是受害者们,而是施暴者。

        施暴者通过参加活动,学会了如何规避法律,‘正确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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