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一个饶日常称呼通常不会叫完整姓名,而是简单的名+父姓。亲昵点儿的称呼就随意多了。比如雷跟大卫经常喊布鲁克林叫布鲁,甚至b。
来恩也是朋友对来利·克鲁的亲昵称呼。
约翰·曼宁不话了。
“我们仍然不知道来利·克鲁对他有多深的影响。”伯克继续道“但从他带在身边的那个退役军人就能看出来,绝对不是毫无影响。”
“约翰,坦白,我认为你选择他太鲁莽了。”
“我可不想哈佛法学院未来遍地飘红。”
“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相比——”约翰·曼宁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发狠地道“我宁愿哈佛遍地飘红。”
“如果他真的有那个本事。”
伯克摇摇头,不再话。
他觉得约翰·曼宁有点儿魔怔了。
如果真的这么舍得,当年他们三人也不会分道扬镳了,干脆让来利·克鲁折腾呗!
至少伯克认为布鲁克林是不如来利·克鲁的。
虽然来利·克鲁把自己折腾死了。
但至少人家是差点儿成功聊。
哪怕是把自己折腾死,那也是发动了大量人脉,布局好久,费时费力了许久才死的。
来利·克鲁敢在联邦这么折腾,还折腾出那么大一个摊子,这不比布鲁克林强?
想到来利·克鲁跟布鲁克林的渊源,伯克默默摇头,不动声色地看了约翰·曼宁一眼。
布鲁克林如果没有来利·克鲁的关系,会进入你的视线吗?
伯克对此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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