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弗兰克这个‘罪魁祸首’。
弗兰克通过将纽约搅和得翻地覆一举提升了nypd在纽约话语权的比重。至于为什么是nypd而不是弗兰克·雷根?
有区别吗?
弗兰克·雷根等于等于弗兰克·雷根。
这是在见识过弗兰克如何攫取利益后,所有饶共识。
弗兰克也认为自己所收获的一切跟枪击桉没什么关系,这是他凭本事获得的,他拿的心安理得。
………………
中午十一点四十,一位自称哈佛校董事会成员私人助理的家伙出现在了。
这是个身材瘦削的男人,面上均匀分布着皱纹,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地让他看起来富有阅历的成熟,同时又不会让人觉得这个人太老,什么都办不成。
不知道为什么,鲍勃在见到这饶第一眼,就想到了陪儿子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角色。
那个角色的名字叫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
鲍勃从眼前这位彬彬有礼的男人身上感受到了与阿尔弗雷德高度相似的气息。
优雅,贵气,而疏离。
仿佛高高在上的中世纪贵族。
鲍勃撇撇嘴,看了一眼阿尔弗雷德身后的人。
相较于阿尔弗雷德,他身后的人给鲍勃的感觉就很熟悉了。
那是一个成熟的律师团队!
“你要见布鲁克林?”
鲍勃问道。
阿尔弗雷德熟练地操纵面部肌肉,摆出彬彬有礼的笑容。
“是的,我们留有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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