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件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在杰森的授意下,特朗科起身道
“法官阁下,我方申请1号证人,雷蒙德·纽曼,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回德克萨斯时与他乘坐的是同一辆车,两人在车上有过交流,他可以证明奥维斯究竟有没有遭受到侵犯。”
这个申请没什么问题,合法合规。
雷蒙德·纽曼被列在原告方提交的举证清单最上方,序号01,被告方没有对此提出过质疑。雷蒙德·纽曼是警方掌握的第一个有效证人,已经暴露过其所掌握的全部有效信息,正好可以抛出来试探一下对方。
这是一步毫不精彩但也不会出错的棋。
在布鲁克林同意后,雷蒙德·纽曼被当做证人带上法庭。
站在证人席上,雷蒙德·纽曼显得熟练很多,很快配合布鲁克林完成宣誓。
“你是怎么跟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认识的?”
特朗科对待这位家暴狂没什么好脸色,所以上来直接切入主题。
“事实上我们并不认识。”
雷蒙德·纽曼清了清喉咙,想要笑一笑,眼角余光却瞥见了对面门口处正靠着墙抱胸而立的警察,于是笑容戛然而止。
他两腮的肌肉上移,嘴角向上弯曲,明明是笑的模样,却看不出一点儿笑意来。
尴尬地松弛肌肉,笑脸变成严肃的表情,雷蒙德·纽曼不敢再卖官司,道
“我们搭乘了同一辆大巴,她坐在我前面,我一不心碰了一下她,结果她反应特别大,直接尖叫出来。惹得全车的人都朝这边看来,以为我在占便宜。”
“好在她反应过来,主动解释是个误会,还向我道歉。”
“我们就这么聊了起来,直到我下车。”
雷蒙德·纽曼所讲述的基本就是事实。
特朗科点点头,回头看了一眼被告席上奋笔疾书的律师,问道“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这是个很宽泛的问题,就像问学生‘今上了什么课’一样,答桉不唯一,如果任凭雷蒙德下去,他能到下周的这个时候。但考虑到雷蒙德已经落在nypd手里有段日子,他显然应当知道该什么。
“上学,工作。”雷蒙德两颊的肉微微颤动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她告诉我她在巴鲁克学院上学,还跟我抱怨学费太贵,为了避免以后连利息都还不起,她只能利用空闲时间打工还贷款。”
“我问她都打过什么工。她她刚开始在便利店当收银员,后来经朋友介绍去酒吧工作,再后来她的一个酒吧朋友介绍她去了一家宴庆公司。”
“她很讨厌那份工作,提到那份工作时整个人都在颤抖,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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