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程序正确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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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对方根本没有给我当事人准备的时间。”

        “碍于法官阁下您的同意,我方已经做出了让步,同意我当事人爱德华·诺顿先生在毫无准备,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出庭作证,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再要求我当事饶父亲与我当事人一同出庭作证,这难道不过分吗?”

        “彭斯·诺顿就坐在法庭里。”杰森·布尔没有放弃,他争辩道“他需要什么准备?作伪证的思想准备吗?”

        “obje!这是对我另一名当事人彭斯·诺顿先生的污蔑,我当事人保留起诉的权利!”

        “我的是事实,爱德华·诺顿只是个大学生,他连一份带薪水的工作都还没有,用什么买通证人,指使证人作伪证?你刚刚自己也承认了,你的另一名当事人,彭斯·诺顿可能会作伪证。”杰森·布尔反击道。

        如果能就这样把作伪证跟买通证饶罪名安在彭斯·诺顿头上,其实也挺好。

        事实上尽管大家都知道证人被收买过,证人在做伪证,但可能是对方给的太多,证人始终没有交代收买他们的是谁,更没有留下一点儿证据。

        他们采用的是现金交易。

        一方把钱丢进垃圾桶,另一方假装丢垃圾时不心捡到了。

        是谁如此眼瞎,能把大几十万美金当成垃圾丢掉?

        又是谁如此好运,能在晚饭结束后随手丢个垃圾就捡到眼瞎之人丢的几十万美金?

        事实清晰明了,但缺乏证据。

        所有人都知道是彭斯·诺顿付款买了证人跟证词,却没有办法给彭斯·诺顿定罪。

        如果能通过几句简单的争辩就把这个罪名坐实,那其实也不错。

        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被告律师也是个很敏锐,很有能力的人,不可能突然智商掉线,捡了芝麻丢掉西瓜。

        “反对!”

        “我的两名当事人存在血缘关系,且由于家庭原因,爱德华·诺顿先生从由彭斯·诺顿先生抚养长大,感情本就比一般的相关联证人更深厚。况且父亲保护孩子是一种本能,彭斯·诺顿先生怀疑爱德华·诺顿先生真的有过错,或某些行为在他看来可能会引起误会。

        出于本能,身为父亲的彭斯·诺顿无法更公正客观地进行陈述。这无关个人,而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爱。”

        被告律师情绪激动,双手挥舞。

        这也是个会演戏的。

        尽管他这番话语措辞并不严谨,但搭配上肢体语言与丰富的情感,成功将‘父爱’这个观念传递了出去。

        不过杰森·布尔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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