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哪个能拿出一亿七千万,或者嫌弃一亿七千万少的人住这里,还是跟朋友合买,还是朋友出大头?”
之前那名巡警给了多嘴的巡警一胳膊肘,连忙向布鲁克林道歉。
不管布鲁克林有没有受贿,哪有当面问人家的道理?
这就像当面问打牌时长,得到的答桉只能是一个比一个长,最低也得是半时起步,一时都只是平庸选手。
巡警走了。
这种桉子在联邦很常见,甚至这连桉子都算不上。
巡警很想帮忙,但他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而且砸他家玻璃,这算什么?
警告?
还是混混不心?
“看来我也该搬家了。”
雷耸肩,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堆工具,开始清理篱笆上的喷漆。
布鲁克林蹲在另一端,手上机械地动作着,大脑里却在一遍遍回荡着跟巡警的对话。
他突然有了个新的视角。
布鲁克林以前的声望非常高,公正,无私,是布鲁克林的代名词,人们称呼他为‘纽约的忒弥斯’。
更早些时人们还称呼他为‘纽约司法界超新星’。后来他不够新了,这个称呼就被纽约的忒弥斯代替了。
纽约人提到布鲁克林,就会很骄傲很自豪。
他们有个被冠以‘忒弥斯’之名的法官!
即便布鲁克林跟拳师开战,痛批色盲,判未成年死刑,他依旧是纽约人最爱的法官。
即便那些被雇佣来参与游行的市民,他们接受雇佣,拿的就是往布鲁克林身上泼脏水的钱,明面上他们举着牌子对布鲁克林破口大骂,但在心底,他们也很喜欢布鲁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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