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就算是一头猪,白在布鲁克林身边耳濡目染,晚上隔三差五要跟温士顿斗智斗勇,这么长时间也该开窍了。
他狐疑地看了布鲁克林一眼,觉得布鲁克林不怀好意。
布鲁克林那番话摆明了就是在怂恿格雷西进行投诉。
据他所知,目前联邦境内发生的女性与有色人种被解雇的投诉,还没几个员工败诉呢。
就连互联网行业巨头都不敢轻易辞退女性跟有色人种,有的公司甚至要专门雇佣女性跟有色人种,他们什么都不做,只需要登记在册,就能领取薪水。
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调整公司员工结构,让公司看起来不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
史蒂文森走了,带着一脸的疑惑而来,了一大堆耿直的话,又带着满脑子的疑惑离开了。
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千年的狐狸,许多人更愿意踏踏实实地办事。
比如史蒂文森。
在联邦,可以把政府公务人员不正确地大致分为两类,政务官与事务官。
这里的政务官与事务官政务官是西方社会普遍的现代公务员制度下基本原则之一两官分途原则的产物。
两官分途原则下的政务官指的是通过党派选举和任命产生,有任期无考试的官员,比如议员、法官、行政长官等;事务官则是职业政府雇员,通过考察录用而不受政府更迭影响。
通常来讲,政务官基本不干实事儿,他们脑子里想得更多是权力,而事务官更多着眼于自身职责,不太考虑其他。
对事务官来,公职也只是一份工作。
当然,许多政务官往往是从事务官做起的。那些是例外。
总体而言,大部分政务官不干实事儿,务虚,大部分事务官更愿意老老实实做事,不谈虚的。能力往往会成为区分二者的重要特征。
事务官往往有一技之长,即便不在政府供职,也能凭借这份技能生存。
政务官就不行了,大多数政务官的一技之长就只有那张嘴,不再政府供职,政务官大多只能从事金融诈骗、组建庞氏骗局之类的活动。
史蒂文森按照两官分途原则或定义划分的话,应该属于政务官。因为法官也是需要参与竞选的。
但大多数法官做的事却属于事务官范畴,没一定的能力,根本当不了法官。
史蒂文森不太关心外界事物,他更关心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当然,史蒂文森也并非什么爱岗敬业的典范,他只是跟大多数法官一样,不想太多,也不出错,不会劳心劳力,也不会尸位素餐。他对得起法官这个称呼,对得起身上的法袍与就职时的宣誓词,但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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