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狗剩安安稳稳的长大,当了兵,甚至还成了百夫长。
于是就给自己改了名,就叫做苟胜。
但这名字终归是有些不雅,所以手下人就喊他狼哥。
矿山要塞的这帮人,全都是从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老兵。
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狼是一种凶猛而狡诈的生物,因为喜欢穿红色衣服,所以又叫红狼。
红狼番队的百夫长苟胜,便是麾下这一帮小狼崽子的头儿。
而此刻看着不远处的陈清平,苟胜眼里闪烁着思索,他对旁边人问道:
“祁山,这骚包的公子哥,就是陈大统领的儿子?”
祁山虽然是十夫长,但却是苟胜的副官。
这个人实力强,而且脑子足够灵活,平日里做事也比较有想法。
苟胜可是将对方当做,下一任接班人培养。
而此刻看着苟胜的表情。
终归是相识多年,瞬间便明白自己大哥在想什么的祁山,眼神里闪烁着无奈:
“狼哥,你不会是要打他的主意吧?
别啊,我可听说了,这位陈四少爷可不一样,大统领是真的疼爱他这个儿子。”
话音落下,苟胜瞥了对方一眼:
“去,想什么呢,老子做事用你教?况且我和他哥认识。”
看着自家大哥的模样,祁山有些疑惑。
难不成自己这次想多了?大哥这次改性子了,准备接济其他人?
当即,祁山试探的问了一句:
“狼哥,那你的意思是?”
话音落下,苟胜拍着胸口,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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