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当斩,从犯绞刑!
参与谋划者,杖刑五十!
流放关外!
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应当处斩!
当然,教唆助威之人,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
至于赌坊的老板,教唆者,则是打五十大板!然后流放蛮荒!
当然,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
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
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
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
这分明就是捕快与县令狼狈为奸!
欺压百姓不懂律法!
果然!
下一秒。
“刁民张三在赌坊外寻衅滋事,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演变为肢体冲突,最终不敌。”
“赌坊工作人员失手殴打张三至死。”
“判决赌坊停业三日!刁民张三生前所欠赌债,一笔勾销!在赔偿白银百两,给其母养老!”
“赌坊工作人员,李四,失手打死张三,杖刑五十!另外赔偿李氏白银五十两!”
“好了!退堂退堂!”
坐在高堂上的县令朱英雄,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判罚。
然后就火急火燎的起身要走。
“我的天哪!这加起来,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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