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天才’接闺女回来后,晚餐季然重点做了一大碗猪肉炖粉条。
猪肉是野猪肉,粉条是农家自制的红薯粉,配菜是屋后地里的蔬菜……
纯天然的绿色食材,再加上季然的厨艺,这个菜弄出来……
粉条劲道爽滑,肉香不腻,那味道……
嚼一块猪肉,唆一筷子粉,相当地过瘾。
“老爸,这猪肉味道不对呀?”
野猪常年在山里跑,家猪则圈养在栏里,二者的肉质自然有很大区别。
豆花小嘴儿早被季然养叼,一口就尝出了端倪。
“是野猪肉煮的。”季然道。
豆花瞪大了眼,“老爸你把猪大猪二杀了?”
“呃……”季然没想到闺女会联想到这里去,试探道,“如果爸爸把它们杀来吃肉,你会不会不高兴?”
“这个……”豆花皱着小眉头,转了转眼珠子,“猪养大了本来就是吃肉的嘛,奶奶不是每年都会养一头猪,杀了过年吗。”
季然闻言就笑了。
那早上用陷阱逮到那两只小猪崽,闺女可不是这样说的,撒着娇地恳求他刀下留猪。
可现在,态度居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之所以闺女会如此,季然不用问都晓得为什么。
还不就是两头猪崽天天吃香麦草,吃了睡,睡了吃,长得飞快。
猪这玩意儿,不论是家猪还是野猪,都是小时候可爱,越长大越长歪。
猪大猪二颜值日渐掉线,日渐失去闺女的喜爱,很正常。
这两头猪啊,那日能苟活下来,是因为颜值;届时被吃肉了,还是因为颜值。
果然颜值即真理。
季然笑而摇头,心下也松了口气。
就怕两头猪养大了,闺女不让杀。
这下好了,哪天碗里没硬菜了,随时可磨刀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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