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身上留有援华物资钢印的,是逃缅带进来的;钢印被擦抹干净的,估计是美军回收之后没有正常销毁,不知从何种渠道流进黑市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枪身上留有援华物资钢印的,是逃缅带进来的;钢印被擦抹干净的,估计是美军回收之后没有正常销毁,不知从何种渠道流进黑市的。
但是,他尚未发现50式冲锋枪发射的51式手枪弹壳,难道,马雷这小子到现在为止一枪未发?他入缅之后靠什么生存?又去吃人吗?
大片大片的山林里并不缺尸体,频繁的交火让各派武装无暇收敛己方阵亡人员,人体组织高度的气味在林间散发地很远,这让他回想起当年尸骸遍布的野人山。
山里的日子一天天过去,随身口粮耗尽,他开始制作陷阱猎捕野生动物,为了不引起马雷的警觉,只在靠近水源的地方生火,烹饪完毕之后及时抹净痕迹。
到了第十二天,他刚开始嚼一只烤熟的野兔腿,便听到数公里外连续的枪响,在充斥美械日械武器大合唱的山林里,这声苏制武器的引吭是那样的突兀。
他扔掉食物,迅速浇灭火源,摸向枪响方位。
现场脚印杂乱如麻,遍地是美制M3冲锋枪里飞出的弹壳,交火人员早不知去向。
一个脑袋被打烂开花的掸族人倒在血泊里,鲜血气味立即引来无数蚂蟥。
他确定此人是被50式冲锋枪从近距离单发点射爆头,随身干粮袋被搜空,但携行袋里的一小包白.粉却原封未动。
看来,这伙倒霉的毒贩成了抢粮的目标,他们撤离得十分仓皇,连死去同伴身上的毒.品都没敢动。
尽管没找到那发致命的7.62毫米口径手枪弹壳,但他确定马雷就在这附近,而且陷入极度缺粮的状态。
那小子矿工出身,毕竟没当过职业猎手,不懂得诱捕动物,又忌惮轻易开枪引来杀身之祸。
马雷杀人越货之后捡走了弹壳,却没有将火药残屑处理干净,从现在开始,他不再是隐形的了。
从第十三天开始,他的后背就一直暴露在李念兰的视距里。
但发现目标是一回事,擒获目标又是另一回事。
想要生擒活捉,难度可想而知。
更要命的是,李念兰已是三十而立之人,精力体力都过了巅峰,马雷小他足有七岁,正是当打之年。
那小子疯归疯,可一旦斗起阵来却理智得惊人。
李念兰本打算夜里趁他入睡时下手,最终发现熬不过对方,自己倒有睡梦里丢掉性命的风险。
困倦之际,只好退到安全距离之外。
咬住尾巴却吃不到肉,他得忍受这种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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