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自作孽者不可活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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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头皮发麻道:“丹丹你一下问我这么多,我怎么讲的过来啊。”

        艾可元笑笑道:“那我们就挑一个小点咨询吧。”

        全艺依难得在大庭广众下主动挑起话题,开口问道:“我一直对表见代理的概念不是很理解,一会说它是无权代理,一会又说它产生的结果有效,这不是矛盾吗?艳华你能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概念吗?”

        安艳华咳了咳,慢慢地道:“表见代理一般发生在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情况下的代理,所以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但法律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考量,所以表见代理产生的结果是有效的。被代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代理人追偿。”

        卓似萍不知何时放下手机,她听得仔细,一下子抓住重点:“善意第三人,那还有恶意第三人?非善意的第三人还有效吗?”

        安艳华立马道:“当然无效。”

        艾可元道:“所以表见代理在第三人是善意的时候有效,非善意的时候无效?”

        安艳华想给出肯定的答复,可又似乎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于是犹豫地拿捏着字句:“也不是都能一概而论——”

        吕丹丹瞪大眼,不解地问:“不能一概而论?那到底什么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呢?”

        安艳华有点尴尬:“这个,针对善意相对人,肯定有效,如果非善意,一般来说无效。”

        安楚宁听到这里实在听不下去了,忍不住道;“艳华,法律是一门逻辑性极强、非常严谨的学科。法律条文都是咬文嚼字、字斟句酌、确定无疑的。讨论法律条文不能用‘肯定’这类主观猜测性的词汇,法律条文中不可能出现诸如‘如果’,‘一般来说’等模棱两可的模糊语句。”

        众人低声窃笑。

        安艳华被刺到痛处,面子上挂不住,涨红了脸,声音尖利地反驳道:“宪法肯定是我国效力等级最高的法律,这句话你能说有错?”

        安楚宁冷声道:“你非要曲解我的意思偷换概念吗?我们现在在讨论表见代理这个法律名词的概念,不是在对这个词条做主观性的判断。不是么?”

        安艳华说不出话了。

        正当众人一致看安艳华笑话的时候,一根筋的全艺依十分执着,小小声地纠结道:“可我还是不懂表见代理的概念啊。到底表见代理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好复杂,我怎么觉得越来越糊涂了?”

        艾可元笑得万分无害,提议道:“我们这群外行人只懂点皮毛,哪里说得清楚。还是让艳华给我们翻一翻她的法律教科书,念一念表见代理的概念,给我们大家涨涨见识,毕竟她是专、业、人、士。”

        两次着重强调“专业人士”,艾可元这话讽刺得狠了,吕丹丹不忍地转开话题:“咱出来得急,艳华怎么可能带着书嘛。可元你知道么?”

        艾可元摇头:“我真不知道。我又不是法律专业的,就算了解也没有专门研究过。”

        于是众人一致看向从头到尾置身事外没说过一句话的余佑安,他也是法律专业的。

        余佑安见自己成了注目的焦点,淡然地捞过桌上的菜单翻看,头也不抬地说:“楚宁知道。”

        啊?

        不止其他人惊讶地怔愣,安楚宁更是心房狠狠一震:他怎么看出来她知道的?她可从来没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讲起过法律相关的话题,他凭借什么认定她一定知道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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