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黄牛的翻身仗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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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牛大武相信了蔡全无的话,又回粮站扛大包了。

        其实他不来也不行啊,酒馆都公私合营了,他们这些私方的人自然不会再用。

        酒馆其他两人也各奔东西,马桂芬去哪儿了蔡全无不知道。

        但王桂茹却是和蔡全无的大哥蔡减半搞上对象了。

        对此蔡全无自然非常欢喜,他大哥还因为这,都搬回家里住了。

        蔡减半也是相貌堂堂,不算英俊,但也不是歪瓜裂枣。

        不仅如此,人家还是保卫队长,工资又高,她王桂茹一个乡下姑娘,能和城里男人结婚,算是她的一种造化了。

        蔡全无这么想,也不是贬低乡下人,其实这就是现实的事,反驳也没用。

        自53年2月,上层领导正式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这个决议要求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重点发展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在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来被称为初级社。

        53年全国初级社发展到个,最多时的56年1月达到139.4万个,参加农户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

        到了55年10月,扩大会议中,根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做了专题报告。

        会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有重点试办高级社,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

        高级社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完全集体所英社员的土地必须转为合作社集体所英取消土地报酬。

        到56年底,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总户数已达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初级社户数占8.5%,高级社户数占87.8%。

        仅在一年之内,我国就基本完成了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基本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改造,实现了我国农村土地的公有化、即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所有制经济。

        到了58年,又开始的农村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化起因于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从而推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社并成大社。

        等人民公社化基本完成,我国农村人民公社既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所有制。

        公社内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生产队是生产大队这一级经济组织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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