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二三十年内,即便掏宝不作出任何改进,恐怕也没有任何同类型的公司能望掏宝之项背。
在这种情况下,杨明压根就没必要聘请任何人来为掏宝掌舵,更别说是马运这么个眼高手低的家伙。
杨明当然不可能告诉冉辉,自己真的剽窃了马运的计划,只是在细节部分根据自己能力所及的状况做了些优化。
自己现在聘请马运,一方面是一种补偿。
而另外一方面。
马运这人,虽说在成功之后逐渐就飘了。
各种贪得无厌不说,最后甚至还想借自己的财富,来个挟天子以令诸侯,让人反感。
但有一点杨明不得不承认,那就是马运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确是个不世出的天才。
而且不是如自己这种靠着穿越记忆投机取巧,而是真材实料。
在这种情况下,请他进公司负责掏宝,自己对掏宝的发展,就不需要有任何担心,完全可以当甩手掌柜……
这种好事,杨明岂会错过?
也是因此,杨明轻易说服了冉辉的反对,看向马运道:“一句话,要你不愿意,那你就可以走了,如果愿意的话那你就点点头!!”
马运哪里有不愿意的道理,拼命点头!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跟冉副总把合同签一下吧!”
杨明点头,然后对冉辉道:“待遇先按项目一级总工给,后面看表现!”
在明白项目一级总工的待遇是年薪六万,并且按年限有一定的配股之后。
马运激动的双眼发红,各种愿为杨总效犬马之劳的马屁,那是不要钱也似……
直到看到合同上除了待遇之外,还有关于服务年限多少年,自己离职要给予总年薪中位数五十倍的赔偿,并且在离职之后,不得从事本行业相关工作研究等等条款之后,马运的脸这才苦了下来。
毕竟他心比天高,一直梦想着自己干一番大事。
岂会甘心愿意接受这种除了待遇之外几乎是奴隶条约的捆绑?
但想到自己为了创业,现在已经欠下了十好几万的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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