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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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太小,如果蜡烛不小心打翻,有可能会把床单烧起来。所以他非常谨慎,唯恐因自己疏忽大意而酿成灾祸。

        他忙活大半天,刚转身,就发现床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瘦得皮包骨头的男孩直勾勾地盯着他,幽蓝色的眼眸里倒影着跳动的烛火,有些渗人。

        啊肖恩吓得大叫一声。

        男孩的目光在他身上打转,仍旧默不作声。

        肖恩冷汗直冒,牙齿直打颤,他难道遇到幽灵了?

        我叫肖恩卢卡斯,是你的室友,你是什么名字?男孩还是没说话,也没什么别的举动,肖恩鼓足勇气,颤声问。

        他记得百夫队的老兵说过,还有一个比他还年纪还小的人。

        难道就是眼前这个男孩?

        肖恩忍不住胡思乱想,经过长久的静默后,男孩终于开口说话:我叫维里海顿。

        法斯特出发,向东走半天,就能到达迷雾之森边缘。

        维里提前将追踪魔法附在之前的号牌上,约翰的魔法天赋很差,只会火球术、冰箭术这一类的基础法术。追踪法术却是紫罗兰战争中研究出的新型魔法,并不会教授给学生,只在军队中传播。

        追踪魔法如同粉尘,一旦用手直接接触过,就会被标记。

        这法术无声无息,非法圣无法察觉,若是贸然传播,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维里也很久没动用过追踪魔法了,自打离开军队,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法斯特的地图在他的脑海中铺开,代表着约翰的光团清晰如晴空的太阳。从拍卖行委托大厅离开后,他就一直停在一个酒馆没动过。

        法斯特酒馆多如牛毛,随便找一条街道,都能找十来家酒馆。

        每次佣兵们完成任务后,钱财除了用来购买保命的药剂、武器等必需品,就是用来喝酒。

        维里合上眼,脑海中的地图渐渐消失,他记下酒馆的位置,不再磨蹭,立刻大步前往目的地。

        爱维尔酒馆。

        约翰被自己相处不久的伙伴包围,颇有些坐立难安。

        他身材矮小,这群佣兵偏偏都人高马大,胳膊比他大腿还粗。约翰很少感到这种被人压一头的滋味,但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不得不忍受。

        四周充斥着劣质啤酒的味道,佣兵们说着粗俗下流的黄色笑话,唾沫横飞。约翰藏在斗篷下的眉毛嫌弃地皱起,不动声色地想往后挪一挪。

        一只大掌搭在他的肩上,佣兵头子高举酒杯,喝得醉意朦胧:这次多亏了牧师,不然我们也不能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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