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算得上是我自愿的,就算他真的这样想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我总不愿将他想象成这样的人。
他在我心中该是美好的,美好到每日只是期待着会见到他就觉得今天的心情很是好,连最讨厌的下雨天也变成了下雨了会看到彩虹呢。
后来我从这条街走的时候碰到了之前买过油条的客人,她还有些惊讶,看着我说:“我还以为你们结婚搬走了呢,那个小伙子呢?怎么一直没见他呢?”
我忍住心里泛的疼微微一笑,“我们只是朋友,就是帮了他几天忙而已。他可能不会再这里了。”
“你俩还挺配的,小姑娘要抓住机会啊。”她朝着我笑了笑转身便走了。
我也想要抓住机会的,但是机会太调皮了,我总不能很准确得沾到它一点点。若是当初我问出了那一句:“你喜欢我吗?”
也许现在会有不同的吧,我不知道。
也许也并不会有什么不同吧,只是那时的我可能比现在痛苦多了。
现在的我还能靠着这家未曾摘下过牌子的店来骗自己:他总会回来的,不是吗?
后来他回来了,我在上班的途中习惯性得朝着店里去看。店竟开门了,从窗户里我望见了他。
他还是那样,手里的动作不紧不慢得。只是我望着他的脸似乎已然没有了当初的激动。
他来得有些太迟了,在我已经决定放下他的时候。
但也许他并不在意我在想什么,我在他的眼中从来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
不知为何,我决定了绕个路去公司,虽说另一条路会慢上不少,但我还是觉得这样比较好。因为我总会在那条路上看见他,然后心里像是堵了一块大石头,闷闷得叫我喘不过气来。
这样持续了好几天,终于那天在我刚要出门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人,他把刚要出小区门口的我拦住了,然后把他手中提着的早饭递给我。
对,是他,是霍道夫。
我曾经向他说过我住在哪儿,只是没想到他会堵在这儿。我伸手接过早饭还是在原地傻傻得看着他。
他看我愣住了,说了句:“迟到了。”我这才反应过来确实是要迟到了,赶忙要往前冲。
他则伸手拽住了我,手指紧紧得抓住了我的手,曾经感受到过的温度此时依然能把我烫伤。
“我是说,对不起,我迟到了。”他用另一只手揉了一下我的头发,然后低着头看着我的眼睛。
“我是真的要迟到了。”我看了一下手表对他说,可是身体却还在原地没动。
“那,我送你吧。”他握着我的手换了个位置,与我十指交叉。
我转头去看他,正巧碰到他的目光,里面的我嘴角上扬。
我的眼里,他闪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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