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他问:“所以,你去G家珠宝上班,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内部构造和工作流程?”
“呃,”郝洛儿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皮,“不是,其实这个念头,是我最近才有的。”
丁溪:“?”
郝洛儿抿了抿唇,说:“我从初中开始喜欢池泽瑞,当时没指望跟他发生什么,后来机缘巧合,我跟他表白,他答应了。
“从那之后,我一颗心就吊在了他身上,他就是我的全世界,直到前几天,我猛然发现,就算我的世界没有他,也可以活得很好,我才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是不是挺可笑的?”
她勾了勾唇,有释然,有苦涩。
丁溪默了一瞬,“既然这样,干嘛不分手呢?不累吗?”
郝洛儿投给他一个‘这就不懂了吧’的眼神。
“丁总没谈过恋爱吧?”
“……”
“只要谈过的都知道,在爱情里面,有个比喜欢更可怕的词,叫做不甘。我不分手,是因为我不甘心这么多年的付出都打了水漂,也痴心妄想着,有朝一日,他是不是能突然看见我,我是不是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
但其实,不甘消耗的只有自己。
对他而言,一点损失不会有。
哪怕你最终因他变得歇斯底里,面目可憎。
他依旧站在你面前,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衬的你愈发可怜又可憎。
所以,在爱情里,及时止损才是聪明人。
但又有多少人能真的做到呢?
爱情的魅力,不就是飞蛾扑火般的执着盲目吗?
没人知道谢锦意是怎么说服韩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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