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李龙那溜达了一圈,李龙围着他仔细看了一圈,确认没什么事儿,这才放心。
让他在家再歇几天,还特意把高斯派给了他,保护他。
而高斯这个保镖,被他用来给他收拾房间了。
这活儿高斯也不是第一次干,任劳任怨的,当他忙活完看到任尔把柜子里的衣服都掏出来,弄的床上地上乱七八糟时,头都大了。
任尔站在镜子前,一件件的比划着,选了件黑色皮夹克:“怎么样?帅吗?”
高斯竖起大拇指:“帅的没有天理,老大你是要去相亲?”
任尔扔下皮夹克又拿了件开衫毛衣,美滋滋的笑着:“明天带你去看看你未来的大……”
他卡住了,姜眠也是男生,叫大嫂就不合适了。
高斯跟着激动:“大嫂吗?”
任尔打了个响指:“带你去见下你的小哥哥。”
既然自己是大哥,那他们叫姜眠小哥哥就好了。
完美。
高斯兴奋的打听着经过,两人一聊就聊了大半宿,第二天高斯开着车载着任尔去了姜眠的公司。
任尔记得姜眠说他每天六点下班,现在是五点四十,时间正好。
五点五十左右,高斯拍着方向盘:“大哥!快看!兰博基尼!”
任尔看过去时正好车门打开,锃亮的皮鞋,服帖的袜子勾勒出脚踝的形状,随着站起,被笔直的西裤遮挡住。
视线顺着向上走了半天,西裤才有了饱满的弧度,屁股挺翘,西服的后摆都跟着鼓起。
一只好看的手正在顺着西服的衣襟,食指上带着绿宝石戒指,精致又不夸张。
他盯着那只手看了看,和他那晚见到的那辆豪车车主有的一拼,现在手不好看都不能开豪车了?
不过这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向写字楼的大门看去,瞄着姜眠,大概过了十分钟,姜眠从写字楼里出来了。
他高高兴兴的下车,举起手,没等喊人,姜眠像一只鸟飞到了豪车的主人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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