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柏沅清要带楚俞去洗澡时,楚俞直接吓哭了。
呜呜呜他明白,这是嫌弃他身上脏了,要洗干净了吃。
就这样,楚俞天天战战兢兢与狼为伍,杯弓蛇影,一星期下来瘦了十多斤,心情也郁郁不乐。
柏沅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omega一天比一天瘦,又慌又急,和古代帝王见太医治不好自己爱妃就要弑杀整个太医院般暴躁。
楚俞成天躺在洞里,白天偶尔挪到洞口晒晒太阳。
这天,日光温暖,春风温柔,楚俞躺在地上,眼睛懒懒地眨了眨,他不想死。
可是平时狼群看得他太紧,这段时间柏沅清更是粘着他寸步不离,生怕他死了影响了狗肉的味道。
他没有逃跑的机会。
可不跑就是死路一条。
他亲眼目睹过柏沅清率领着狼群和动物厮杀的场景,比他大好几倍的犀牛都死在了狼群的锋利犬齿下,更别说小狗崽。
唯今之计,只有跑,才是生路。
楚俞从小和狼长大,早就了解这群狼的作息,一般白天是跑不了的,因为白天有放哨的狼。
只有夜晚趁着狼群出去捕猎,他才有机会。
柏沅清是狼王,除了嗅觉极其敏锐,像体力、脑力都在狼群之上,一旦发现他的味道消失了,就会立刻反应起来。
所以他只有一鼓作气逃到几十公里开外,当然,如果他当晚逃跑时,老天爷给他一场雨,冲散他一路留下的所有的味道,会更加完美。
也许老天爷是感受到了楚俞强烈的求生欲。
在两天后的一个夜晚,茵斯兰大草原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动物们躲藏在洞穴里不敢出行。忽然一道雷电劈下来,像要将大地一分为二。
楚俞孤零零躲在洞口,瑟瑟发抖看着阴云密布的天。
柏沅清带着狼群出去了,还没回来,也许他们在外面找了避雷电的地方。
楚俞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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