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秀们都炸开了锅。
个个窃窃私语,无非都在说不敢吃。
倒是沈宁宁面无异色地品尝。
是椒盐味的。
不过,没有他们村子里刘大嫂子做得好。
刘大嫂子做的炸蝗虫,往往炸出来金黄焦脆,洒上椒盐和一点点辣椒面,就香的找不到北了。
宫里做的这个,只能说一般般。
沈宁宁吃着撇撇嘴:“味道普通。”
周围的闺秀们看着她如此勇敢大胆,都倒吸一口凉气,瞪圆了眼睛。
跟沈宁宁同桌的几个闺秀,最先动筷子的,是梁忆慈。
她绷着脸色,严肃的时候像极了方青黛。
只见梁忆慈接连吃了三个,咀嚼片刻后,微微点头。
“味道还可以,从前我在边疆跟我母亲生活的时候,还吃过炸蚂蚱。”
闺秀们听见她的话,又是一阵倒吸气的声音。
见梁忆慈都动筷子了,叶裳依也不再扭捏,尝了几个,倒是由衷地点头。
“比我想象中的好吃。”
齐岫薇看起来最为胆小柔弱,她大病初愈不过两年,这会儿面色依然淡白,嘴唇的血色是胭脂点上去的。
只见她瞧着面前的那盘炸蝗虫,眸光闪烁,似有些犹豫。
沈宁宁了解她的个性,便主动说:“小薇,你要是吃不惯,就别勉强自己。”
齐岫薇摇摇头,抬眼看向沈宁宁,唇边绽放出温柔羞赧的笑容。
“我在家也吃过,厨子都是捣碎了,拿胡椒粉拌匀,跟藕丝拌在一起,那种味道才香。”
其余的闺秀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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