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约有十二三岁,面容清秀俊美。
乌黑色的头发柔软微卷,目光有些迷离,灰色的眼睛中透露着不经意闪过的机敏,高挑的鼻子,饱满的唇,他好像是梅林最完美的造物,脸上的每一处都经过魔法大师浸入心血的雕琢。
只有那嘴角不是的扬起的笑,才让其透出一点点不易察觉的孩子气。
“曹尼玛,爷都到了布巴斯顿了还要抄书!”
“抄书抄书,我是自动人偶书记吗?”
“就不该告诉邓布利多,我拿到了尼克勒梅的手令!”
欧文已经保持这一姿势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手边满是陈旧的书籍和堆叠如山的手稿。
老邓头要求的抄书,可不是随随便便蘸点墨水,写个字那么简单。
他必须要使用一种古老的手法,将古代魔纹融入文字之中,只这样他的手稿才会变成蕴含魔力的书本。
就像禁书区的那些高深魔法书般。
所以欧文对此才深恶痛绝,因为这根本就是压榨,老校长压榨自己!
他就是想把布巴斯顿的图书馆搬回霍格沃茨,而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搬运工管!
不过,辛苦的搬运工作并非只有他一个人。
就在欧文的对面。
一身白色连衣裙的赫敏,也被抓壮丁了过来。
不过不同于欧文,写一个字能把老邓头周扒皮的本质从头骂到尾。
赫敏显然不把这份辛苦的抄书之旅当成受难,她反倒很高兴,眼睛里闪着对知识贪婪的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欧文惊讶的发现,对面的赫敏竟然可以使用双手写字,而且还是抄写不同的书籍。
跟着触手怪似的,刷刷的码字嘎嘎的快,头都不带抬的,最要命的是,她经常一写就保持这个速度和姿势几个小时了。
跟个小怪物似的。
伱以为有个美少女坐在一旁一起抄书就会很快乐吗?
呵!快乐个屁!
姓格兰杰的,绝对妥妥的工贼!给邓布利多打工还不自知,疯狂内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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